关于公布《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公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4-2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的通知》(云治省办〔2025〕1号)文件要求,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制定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法定实施主体法定行使层级备注
1对州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并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开展抽查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7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县(市)级商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开展工作
2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号)第三条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县(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