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达标验收及换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3-02    浏览次数: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及中国银保监会等7部委《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号)规定 ,蒙自市金融办申请对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进行换发。经红河州金融办初步审核,蒙自市金融办提交的要件齐备,满足达标验收及换证标准。

  现就换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司名称: 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资本: 10016万元人民币

  三 、法定代表人:鲍彦宇

  四、业务范围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五、营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米线小镇E2幢

  六、许可证编号: 滇2502000004

  七、发证机关: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公示期从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方式向红河州纪委监察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特此公示,欢迎社会公众监督。

  联系和举报电话:红河州金融办 0873-3741585

  驻红河州财政局纪检组: 0873-3690566

  通讯地址:蒙自市凤凰路8号 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金融办)

  邮政编码: 66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