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州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1-26    浏览次数:

2024年,红河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年来,红河州聚焦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强化法治化保障,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法律保证;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全力保障群众依法监督权利,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2024年红河州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97.78%,全州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连续4年获得优秀等次。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更加健全。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州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等,专题听取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州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州政府常务会议、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二是部署开展专题学习。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带动全州各级党委(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990余次,1.6万余人次参与学习,有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紧抓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抓实法治述职、考核评价、法治督察,制定述法重点内容指引清单,突出述法述职实效,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及成效评估工作,抓实省委依法治省办2023年法治督察问题整改,配合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延伸督察自查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督察,对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开展法治督察、专项巡察等,推动各环节衔接联动、成果精准运用。

(二)政府机构职能持续优化高效运转。一是抓实县市机构改革。坚持州、县市一盘棋,指导各县市落实已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稳妥有序做好涉改部门班子配备、机构挂牌、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修订等重点工作。精减规范和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管理体制,合理界定机构职能,规范设置“5办3中心”。二是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统筹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布工作,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31家州级部门和310家县级部门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发布,完成率100%;扎实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全州13县市138个乡镇(街道)完成赋权事项动态评估调整,共计新增赋权事项335项,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收回赋权事项14项。三是健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分型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涉企检查行为,推行“企业安静期”,政府部门面向企业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从142项减少到37项,未发现违反落实“企业安静期”的行为。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提升。一是突出统筹联动,完善护航机制。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重点任务清单、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任务清单等文件,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持续开展“政企面对面”,联动“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70余个,有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二是律企同行,做优法律服务。部署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加强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完成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等3个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持续开展“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活动,共为545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49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三是司法能动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健全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成24小时“共享法庭、自助法院”,推行“云上办、马上办、快速办”,更好地满足群众和企业的诉讼服务需求;全州检察机关以案件评查助力“高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强化对涉企案件生效裁判及执行等的监督,不断健全完善与工商联、侨联等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建协作护企、齐心护企工作格局。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突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地方、民族特色立法,编制《红河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4年共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修订、废止单行条例2件,制定、修正地方性法规2件,制定政府规章1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坚持审查关口前移,全年审查州级部门、县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0余件次,对2013年以来州政府印发的3000余件文件进行了清理,完成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录入438件。三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并公布州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突出全过程风险评估,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合理、程序正当、风险可控、高效利民。州政府法律顾问对州政府常务会议42个议题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州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开展专项顾问、出具法律意见等20余次。

(五)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设置工作,圆满完成州级和蒙自市、泸西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13县市均组建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完成班子配备、机构挂牌、人员转隶相关工作。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全州138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人均不少于60学时的轮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逐利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统筹推进全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32个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部署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等,共查办民生领域“铁拳”案件120件,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8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4件;组织开展“绿剑护粮安”、“清风行动2024”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案件202件,办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7件;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查快处,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1件。

(六)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一是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全州政府系统归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2件、省政协提案5件,州人大代表建议325件、州政协提案241件,办结率、协商率均为100%。超常规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强力推进殡葬领域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16个,提出审计建议442条;财政部门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等实施督导检查,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7条。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136件检察建议及时得到采纳并整改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保障作用。加强州、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设使用。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7010件,其中涉企案卷2991件,合格率为99.84%;对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执法部门开展个案指导100余次。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2024年州级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计9932条,按时办理回复“政府信箱”各类信件1983件;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12345”热线服务总量186217个,按时办结率99.99%。

(七)发展和安全良性互动深度融合。一是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制度举措,多次召开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专题会议,对14个重点行业领域245项安全风险进行提示,全州全年派出600余个工作组,累计排查整改1万余项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抓实国务院和省安委办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整改,织密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网,精准治理消除隐患。二是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定人定责、抽查督导、分层调度、倒查复盘、预警约谈、联动协调工作机制,探索“十户一格、五网一体、三级联调”基层治理模式,按照“一地区一方案”、“一人一策”标准,量身定制精准普法举措,选配“法治副村长”735人,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8505人,各级普法工作队共开展面对面普法61774人次。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常态化做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信访包案化解工作,州级领导下访接访145批355人次、化解信访积案214件;建成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调解委员会1628个。全州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受理559件,首次超越行政诉讼案件数,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不严,合法性审查力量薄弱,《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还不到位;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严,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优化,行业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亟需集成规范。

三、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实施《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红河州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抓紧方案全面落实。对照方案目标要求和任务措施,全面查找方案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统筹谋划、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压实责任任务,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和完成。

(二)抓实方案检查验收。按照“严、实、全、细”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方案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全面梳理五年来我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找准问题短板,总结经验成效,为研究起草下一个五年实施方案提供遵循。

(三)持续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快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推进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

(五)持续优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统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普法惠民”行动,着眼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业务建设等,探索涉外法律服务机制、夯实涉外法律服务基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推动诉源治理,加强府院联动,完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机制。

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