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受理环境问题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第一期)

文章来源:红河州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

  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11月26日进驻红河州开展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截至11月28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受理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4件,现已分别转给开远市、个旧市、蒙自市人民政府办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云南开远解化化工公司夜间经常偷排废气问题。 

  举报事项:云南开远解化化工公司夜间经常偷排废气,产生臭味影响西城区群众休息和健康;已向开远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过,但未得到解决。 

  责任单位:开远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1月28日-12月5日 

  二、个旧市过境公路旁的碧桂园工地昼夜施工,在施工过程产生噪音问题。 

  举报事项:个旧市过境公路旁的碧桂园工地昼夜施工,在施工过程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 

  责任单位:个旧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1月28日-12月5日 

  三、蒙自市富春路酒吧街夜间营业产生噪音问题。 

  举报事项:蒙自市富春路酒吧街夜间营业产生噪音影响红竺园B区居民。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1月28日-12月5日 

  四、蒙自市大园梓片区在拆迁过程中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人清运;生活污水乱流;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废水和噪音等问题。 

  举报事项:大园梓片区在拆迁过程中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人清运;生活污水乱流;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废水和噪音影响拆迁片区居民生活。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1月28日-12月5日 

  红河州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