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四个一”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文章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07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建水县民政局按照“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总体要求,从开展特困群体评估认定、建立探访机制、健全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等方面入手,持续推动全县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开展一项评估认定。根据特困供养对象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等6项能力,制定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部分丧失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3个标准,对全县特困供养对象开展失能、半失能评估认定工作。根据认定等级,分别确定护理费发放等级,按时发放护理费。

  建立一项探访机制。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动员引导其入住敬老院。对其他分散供养对象建立定期探访机制,严格落实照料护理制度,按要求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建立各乡镇、驻村干部、村(社区)等安排人员每月一次走访活动。县民政局定期督导履职情况,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得到保障。

  健全一项工作制度。对留守老人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建立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探访时及时了解或评估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推进一项设施建设。推进集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项目已完工待验收,项目完成后将为全县有供养需求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并对集中供养对象较少的乡镇敬老院进行优化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