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出台推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07    浏览次数:

  为推动红河州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8月3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上简称《意见》)。

  《意见》制定了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提升殡葬服务能力为保障,创新殡葬管理机制为动力,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依法推进火葬区遗体火化,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强化执法监督、全程监管,促进全州殡葬事业稳步发展。

  《意见》规定了工作任务:2023年,殡仪馆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100%。2024年,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乡镇覆盖率100%,完成一批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2025年,殡仪馆火化炉尾气排放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全州火葬区火化率达到6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大操大办、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低碳殡葬、人文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新风逐步形成。

  《意见》明确了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公益属性。在火葬区依法推行遗体火化、骨灰进公墓安葬。在土葬改革区,遗体应在公墓或规定区域集中安葬,不得散埋乱葬。已实现火葬区全员火葬的县市要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未实施全员火葬政策的县市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二是加快殡葬设施建设。依法制定建设规划,公墓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补齐设施短板,根据人口数量、山形地貌,合理建设骨灰堂、节地型骨灰公墓、壁葬、树葬、花坛葬等殡葬设施,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殡葬设施建设奖补机制,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三是健全惠民殡葬政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对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火化一次性补助1000元。各县市政府要依照规定、因地制宜制定惠民殡葬政策。四是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和“互联网+监管”等殡葬信息服务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广使用殡葬APP办理安葬业务。五是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各县市建立健全殡葬执法机制,配强执法队伍,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占耕地林地建坟、散埋乱葬、违规土葬、火葬区骨灰装棺再葬等行为。六是有序推进移风易俗。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战略规划。七是加强殡葬队伍建设。通过专项招录等形式,壮大殡葬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殡葬队伍服务能力。

  《意见》还确定组织领导、部门联动、经费保障、监督问责、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