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红河州召开2023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州级设主会场,13县市设分会场,州县两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7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上半年“双公示”数据归集情况,解读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评实施细则,总结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并针对新的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了培训。
会议指出,2023年上半年,红河州围绕“信用红河”建设,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加强失信记录修复服务,做好诚信文化宣传,开展信用分类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得到新提升。上半年,全州归集“双公示”数据50567条,比2022年上半年增长134%;合规率为99.37%,比2022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及时率为95.30%比2022年同期提高24.7个百分点。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真正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更重要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和《红河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推动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为全州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