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决定书已经收到,别人冒用我的身份登记结婚,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大困扰,通过你们及时处理现在已经得到圆满解决,感谢民政局”。远在外地务工的当事人给个旧市民政局发来信息,感谢他们为自己解决了婚姻登记难题。
“被结婚”20年,同一个名字竟然有两本结婚证。事情要从20年前说起。2003年,王小丽(化名)与吴仁(化名)在腾冲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2006年,王小丽的同乡郭靓(化名)要与孙广(化名)结婚,因为当时郭靓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就借用了王小丽的户口册,以王小丽的户口信息办理了虚假的临时身份证。然后郭靓冒用王小丽的身份信息与孙广在个旧市卡房镇办理了结婚登记。由于当时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该冒名登记一直未被发现。
“因为我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了后面的麻烦。”王小丽后悔不已。2022年3月,王小丽与吴仁因夫妻感情破裂到腾冲市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被告知其在个旧市民政局还存在另一个结婚登记,因此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故其向个旧市民政局提出撤销申请。
根据现行法律,此类情形不属于撤销婚姻登记的普通法定情形,民政局无法主动纠错并予以撤销,必须要有司法部门出具的认定冒名顶替违法事实建议书才能撤销,王小丽反复奔波于个旧、腾冲两地之间,民政局也多方寻求司法部门的帮助,一直未果,对民政局的正常工作以及王小丽的生活都造成了极大影响,双方陷入了行政争议的僵局中。
个旧市民政局在认真研究政策,查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后,与检察院取得了联系,同时建议王小丽向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检察院认为郭靓冒用王小丽的身份信息登记结婚,侵犯了王小丽的合法婚姻权益。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力促行政争议能得到实质性化解,2023年2月14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还专门举行了公开听证会。最终检察院建议个旧市民政局对冒名的婚姻登记依法予以撤销。
个旧市民政局收到人民检察院发来的检察建议书后,及时启动婚姻登记撤销程序。于2023年2月27日向王小丽和郭靓通过加密特急快递的方式发出了“关于撤销某某婚姻登记决定的告知书”;收到当事人反馈书后,于3月21日正式发出了“关于撤销某某婚姻登记的决定书”。至此,该案进入司法程序不到1个月就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该案的成功解决还催生了联动机制。4月3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与个旧市人民法院、个旧市公安局、个旧市民政局联合建立了该类案件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加强衔接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