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五个完善”推动林长制全面“见治”

文章来源: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2023-04-20    浏览次数: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县市、各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红河州“五个完善”推动林长制全面“见治”,红河州在全省林长制2022年考核评价成绩为98.6分,位列全省优秀行列。弥勒市林长制工作受到国家级通报表扬,并在全国大会交流。

  一是完善的林长制组织体系“见治”。全州州级林长17人,县级林长214人,乡级林长1428人、村级林长1352人,护林员18864人。州县共核定林长制人员编制51人,成为全省唯一全面建立健全州、县市两级林长制工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的州。并安排专项经费1650万元用于林长制经费保障。

  二是完善的林长制工作机制“见治”。制定《红河州林长制州级会议制度(试行)》等七项制度,有序建立起5项工作机制和7项配套制度,推动形成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一整套顺畅的林长制运行制度。

  三是制定了比较严格的林长制责任清单。签署发布《红河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令》,采取“三法”“三化”全力推进林长制从建立到见效转变。召开全州林长制工作推进会暨总林长会议、全州自然保护区工作座谈会,开展各级林长年度述职,研究提出了2022年林长制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为进一步深化全州林长制改革指明了路径。

  四是完善的林长制督查机制“见治”。明确3011名林长责任区域并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州林长梳理制定各级林长任务清单16317条,州、县市两级共开展巡林614人次,州、县市督察长开展督察71人次。各级林长发现各类问题1583件(项),已解决1491件,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完成率达100%。州级督促整改落实问题83条(项),100%整改完成,推动全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持续向好。

  五是完善的林长制考评机制“见治”。制定《红河州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考评细则》,对全州各县市林长制实施运行、国土绿化等5个大项、24项细化指标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