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州各级民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2022年全州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三个突破”,实现“三个创新”。
取得“三个突破”。一是项目资金争取再创新高。2022年争取上级资金11.28亿元,与2021年相比增长21.94%。共申报养老、殡葬等专项债券支持项目36个,总投资达33.72亿元,获得初审通过的项目数量和资金总额在全省各州市中暂列第一。二是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22年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8466.38万元(同比增长88.43%)、州级筹措资金1676万元,全州共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1734个,实现县级失能照护机构13县市全覆盖、老年幸福食堂13县市县城所在地全覆盖、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三是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坚实迈进。全力推动殡葬服务设施建设,2022年累计下拨资金4875万元,同比增长199.08%,补助4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8个殡仪馆购置设施设备、3个县市骨灰堂建设项目。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泸西、蒙自、开远实现殡葬改革“三个100%”目标,“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实现“三个创新”。一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建设红河州社会组织党委纪委实体化运作基地,成为全省首家实现社会组织党委纪委实体化运作的州市。建设社会组织党建联盟,形成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党建新格局,达到资源联享、组织联创、队伍联建、活动联办、理论联学、公益联动“六联”目标。红河州电动车行业协会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二是创新基层治理。稳步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制度,石屏县坝心镇龙港村列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基层社会治理“融创”实践服务中心,探索出一条符合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具有红河州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三是创新社区建设。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弥勒市弥阳街道福地社区走出一条党建引领、社区吹哨、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辖区居民共同参与的“五方协同”推进社区治理新路子,被省民政厅列为云南省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社区,入选民政部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象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