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1个集体1名个人获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表彰

文章来源: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2-21    浏览次数:

  近期,农业农村部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涌现出的一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红河州弥勒市农村经营管理站、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向玲分别荣获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2017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红河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扣中央提出的“两个全面、一个加快推进”重点任务,坚持试点先行,在2017年探索完成18个州级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从2018年开始,采取点面结合、梯度推进的方式,先后完成开远、建水、蒙自、弥勒4个全国第三批、第四批整县试点和其余9个县市整州试点任务,全州用5年的时间完成改革,实现“四个100%”,即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查率100%,清理核实资产179.4亿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率100%,确认成员372.2万人;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成率100%,涉及2527个村组;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完成率100%,涉及13215个村组,向中央、省委交出改革任务完成的“优秀”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