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
9月2日,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白劲伟率队参加《红河热线》节目,就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群众关心的话题与听众和网友进行交流,现场回应群众关切,重点解读2026年住房公积金系列惠民新政。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安居、释放住房消费方面有哪些新变化?
白劲伟介绍,为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今年红河州密集出台一揽子住房公积金新政: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自4月13日起,单、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受住房公积金余额倍数限制,缴存人连续6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收入稳定、征信良好、具备偿还贷款能力,发生购建房行为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助力城市更新方面,缴存人因房屋征收拆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住房被纳入本县(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个人出资部分改造费用;放宽购建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年限,由购建之日起2年内放宽至2018年1月1日(含)以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作为住房套数认定依据;执行直系亲属之间自住房交易可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实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自住住房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支付物业管理费政策。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2026年1月至8月,全州共归集住房公积金37.5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3.68%;新增缴存单位379家、缴存职工1.14万人,新增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灵活就业人员2162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33.34万人次、金额29.0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9.19%;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181笔、金额16.0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9.13%;全州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达89.76%。
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后,哪些群体还能享受额度上浮?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科长许骞介绍,今年4月,红河州优化调整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由原来的10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且不区分单、双职工;多孩家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家庭、购买认定为“好房子”项目的住房以及原房屋被征收拆迁的,贷款最高额度还可上浮,符合多项上浮政策的,可叠加上浮,上浮20%为156万元、上浮30%为169万元。此外,在商业银行有住房贷款未结清、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今年7月起不再认定为购买二套房,按购买首套房政策执行;2018年1月1日(含)之后发生购建自住住房行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贷款利率方面,购买首套房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为2.1%,5年以上的为2.6%;购买二套房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为2.525%,5年以上的为3.075%。
租房提取、物业费提取等新政如何落地?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袁立谦介绍,自7月20日起,红河州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借款人(或配偶),因工作调动、交流等原因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
同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无论本人或配偶是否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可凭本人或配偶名下任意一套自住住房的产权材料,即商品房购销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物业管理费缴费凭证,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管理费。提取金额最高限额按照房屋建筑面积×2元/平方米/月×12个月的标准核算。例如,如果房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最高可提取2400元。另外需要注意,缴存家庭名下拥有多套自住住房的,仅能够选择其中一套来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
节目中,上线嘉宾还就“商转公”业务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等听众与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逐一作了详细解答。白劲伟表示,全州住房公积金工作将以制度覆盖更广泛、资金使用更优化、管理运作更规范、制度作用更凸显、全面发展更协调为目标,紧贴服务全州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这个主题,紧扣解决广大城镇职工住房问题这一民生保障主线,努力实现制度扩面、缴存归集、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