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13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发改委进行了工作巡察。2017年10月23日,巡察组向州发改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发改委党组于11月27日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的形式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中心组学习有主题、有发言人、有发言提纲等,并完善会议和学习记录。在12月10日前,5个在职机关党支部以组织生活会的形式组织党员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每个参会人员均作了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发言。二是10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1月13日召开发改委全体干部职工关于州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动员会,强调政治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精神及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三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完成州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2016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严格按照省委整改要求,州发改委安排了13个工作组,对13个市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现已经整改落实到位。
(二)关于“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强”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向州委组织部汇报,争取尽快按照规定和要求调整配齐党组班子。二是11月26日前,委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其他班子成员之间也加强交心谈心,加强干部彼此间的沟通和了解,增强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进一步严肃党组会议纪律,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组会议的,必须在会前提交书面请假条,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审批。三是委党组在10月底以前已经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委务会等会议制度、议事制度以及各项工作纪律制度,并以党组文件下发各局办科室遵照执行。强调以党组为核心,党组领导班子做好示范带动、带头执行制度规定。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红发改党组〔2017〕44号文件),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2月21日、4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性,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一岗双责”;12月27日组织相关科室专题研究布置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检查和督促落实,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把“学”放在首位,结合全州统一部署,按照计划严格落实,稳步推进。坚持学做结合,精心筹备开展党员下基层、帮扶和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思践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彻底解决个别党员概念不清、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提高全体党员党性修养,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12月10日前,委机关五个党支部均认真组织党员开展组织生活会,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全体党员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做到每个人都发言谈体会。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组民主生活会。委党组于11月27日召开州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州纪委第二纪工委书记王菊珍到会指导。会前,领导班子深入谈心交心、沟通思想,对州委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认领剖析;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针见血的指出对方的问题,既红了脸、又出了汗。二是加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12月10日前,由各党支部已开展组织生活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进行学习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委领导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讲了一次党课。同时,各支部按照要求完善了党支部会议、学习活动记录。
(三)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不严肃”的整改情况:委党组按照州委方案要求,制定了州发改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方案,完善学习活动制度。一年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活动11次。严肃规范学习活动,11月27日,委党组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做到学习活动前有安排、有准备,有明确的主题、中心发言人及发言提纲。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机关党建落实难的问题,委党组2016年11月成立了机关党委,按照领导分管工作,方便开展活动的原则,将原来一个支部60多名在职党员分设为5个支部,从一定程度上有效推进了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委党组领导分别于10月13日、10月23日、11月9日、11月13日、12月13日、12月26日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及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管,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委办公室、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具体抓,各局办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积极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干部变动情况,12月27日组织召开相关局办科室会议,研究部署年终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督促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和州委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发改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整改情况: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州委相关规定精神要求的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报销与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接待函文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标准,严禁同城接待和无函文的接待,严格管理办公用品、印刷品的使用,由财务人员和办公室把好关。合理安排各种会议,开通发改系统视频会议和网络沟通,减少我委接待费用的同时也节省县市的出行成本。
(三)关于“作风建设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州发改委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完善了上下班工作制度,强化纪律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严肃请销假制度,做到日常监管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今年来,经办公室、人事科和机关纪委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对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进行3次巡查检查,没有发现上下班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加强作风整顿,切实加强州委八届二次会议提出来的锤炼干部“七种作风”建设,督促干部职工按照“七种作风”要求积极锤炼个人本领、提高个人素质,争当“七种标兵”。坚决杜绝作风不实、文风不正的现象。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一)关于“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认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教育,充分运用反面教材的教育、震慑作用,党组班子已在11月27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用黄兆坤违法违纪案例再次进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吸取深刻教训。并要求各支部在年终组织生活会上再次进行反思教育。
(二)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实,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从2018年起各局办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要结合科室实际,认真分析党风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对农村经济科、能源建设科、价格管理科、外贸科、收费管理科等5个科室督促作出书面反思,并由分管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对科室负责人作诫勉谈话。三是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深刻反思州委巡察指出来的问题,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专款专用,依法依规审批项目,管好项目管好资金,坚决杜绝一切不合规的财务开支。同时,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脱贫攻坚方面
(一)关于“全面参与脱贫攻坚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的整改情况:坚决落实州委“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部署,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切实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严格落实省委关于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要求,州发改委组织了13个督查指导组分别对13个县市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督查指导。截至目前, 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按照要求全部完成,加快搬迁入住; 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将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6月底前搬迁入住;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经做前期安排和准备工作。全力推进全州易地搬迁任务建档立卡户73252名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并督促市县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档案资料,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切实担负起对挂钩点对口帮扶职责,加大帮扶力度,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州发改委干部分别于9月5日、12月1日安排两批次60余人深入扶贫挂钩点农户开展挂钩帮扶工作。并安排由扶贫科及挂钩扶贫点的队员认真学习、理解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向逢春岭乡挂钩扶贫点群众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将各项惠民政策传达到群众心中。并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
六、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一)关于“意识形态责任意识淡漠”的整改情况:委党组及时研究,下发《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发改党组〔2017〕61号)文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工作职责明确、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局办科室协调配合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并加强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同时,从现在起,切实加强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职责。
(二)关于“意识形态责任不落实”的整改情况:党组认真对照落实《2017年红河州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责任书》,制定细化《州发改委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落实宣传思想精神和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责任”“思想领导责任”“舆论引导责任”“精神激励责任”等工作任务落实。
(三)关于“干部队伍意识形态工作理论缺失”的整改情况:委党组领导2018年1月3日研究,领导班子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一岗双责”四个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790066;邮政信箱:红河州发改委机关党委B503室,电子邮箱:hhzfgwdw@126.com。
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