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传达学习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省级初评及互观互检汇报会精神

文章来源:红河州民宗委    发布日期:2018-06-01    浏览次数:

  5月28日,河口县召开十二届县委第63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省级初评及互观互检情况汇报会精神。

  会议指出,贯彻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各项决策部署,是河口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是全县各族人民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的必然要求。要树立“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以省级初评和互观互检为契机,锁定目标任务,认真查缺补漏,巩固拓展创建活动成果,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切实交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河口答卷。

  会议强调,要围绕此次会议精神,结合省级初评及互观互检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河口县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抓实创建示范州国家级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坚持正确道路,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坚持追求卓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提质扩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要坚持“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扎实工作,把示范创建规定动作做到位,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对标跟进、补齐短板,保持创建工作常态化,继续把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抓出成效,不断提升示范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