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至26日,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赖永添一行3人,在省财政厅条法处李春林处长等领导陪同下,到红河州财政局、弥勒市财政局督查调研“七五”普法、财政法治建设和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工作,并在弥勒市财政局召开红河州财政“七五”普法中期评估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汇报会。
会上,赖永添对州、市财政“七五”普法和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意见:一是要认真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继续抓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二是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加强本部门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本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强化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业务风险防范,从源头上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保持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四是要不断健全完善和落实财政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大力推行财政权责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财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抓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五是要扎实抓好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为财政部在全国推广法治财政建设积累可复制的经验;六是要加强对基层财政普法宣传和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督查指导,督促县、乡财政部门按照普法要求,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基础工作,确保财政普法、依法治理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