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第十二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红河州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第三、四节和《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相关科室负责人谈了学习《大学》《中庸》和“遵义会议”心得体会,干部职工进行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民族政策法规知识”考试。
主持学习的单位主要领导强调,此次修宪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宪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同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