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长罗萍——兴边富民促团结

文章来源:红河日报    发布日期:2026-03-09    浏览次数:

县县通高速,县县有开发区,动车飞驰抵达边境,旅居人口纷至沓来,口岸贸易动能十足……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处处跃动着高质量发展的活力。

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红河州去年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发展“成绩单”:全州经济总量达3154.52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增速位居云南省第一,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长罗萍

“我们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州各项工作的主线,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化凝心铸边、文化润边、产业兴边、融合稳边、法治固边,少数民族面貌、民族地区面貌、民族关系面貌、经济社会面貌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全国人大代表、红河州州长罗萍介绍了红河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的“五边”举措。

在凝心铸边方面,红河州制定建强边疆党建长廊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在文化润边方面,深入推进“习语润边关”“火塘夜话”等主题实践活动,120余万人次各族群众签订《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在产业兴边方面,深入实施经济转型升级“六项行动”,抓实路衍经济、流域经济、低空经济、旅居经济,推动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成形起势。红河州持续深化融合稳边,打造“石榴结籽心连心 红河儿女心向党”品牌,深入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体育促“三交”,设立红河州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金,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深入。以法治固边,全面推行“十户一格、五网一体、三级联调”的基层治理“1053”红河模式,平安边境建设卓有成效。

罗萍认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和实施,将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让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更加有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机制更加健全,对于把民族地区发展融入社会主义大家庭,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她表示,红河州将继续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

罗萍建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后,要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全面梳理评估地方性法规、条例等,修改废止与之不相适应内容;同时加大法律解读、阐释和培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