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导组赴红河州进行环境保护督察

文章来源:红河日报    发布日期:2017-07-06    浏览次数:

  7月3日至5日,省政府第四督导组到我州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深入个旧、弥勒等地,采取听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对个旧市重金属污染治理情况和弥勒磷电化工烟气排放治理情况等进行实地抽查。

  据介绍,自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红河州反馈意见后,我州认真梳理出了6个方面28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狠抓整改落实。根据要求,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重点县市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工作亲自过问、深入调研,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有力推动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

  经过实地检查和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督导组认为,红河州委、州政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推进有序。督导组建议,红河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副州长鞠云昆陪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