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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桥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文章来源:屏边县水务局作者:发布日期:2021/05/0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屏边县桥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屏边县桥田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屏边县湾塘乡与新现乡交界处的嘎白租与老座基村之间(坝址:103°41′03″,北纬:23°04′42″);

  建设内容:屏边县桥田水库工程主要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组成:总库容1432.4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125.6万立方米,总供水量为1263.8万立方米。

  建设规模:工程级别3级,工程等级3级。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38199.82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人民路25号

  联系人:许  航

  联系电话:1*******7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志朋

  联系电话:1*******700

  邮    箱:767860790@qq.com

  通讯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吉祥路139号凡非凡创客工场4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