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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公告

文章来源: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作者:发布日期:2021/03/30

  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县畜禽养殖业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规模化养殖水平,保障肉蛋等的供应,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号)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编制了《屏边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578551435@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玉屏镇建设路186号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邮编661299,并在信封上注明“《屏边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话反馈至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3-3226196。

  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促进屏边畜禽养殖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