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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日期:2020/08/04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委、办、厅、局:

  为广泛、深入、全面地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19年8月1日—9月20日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为确保我省顺利完成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及方式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问卷主要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4个方面。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设立“互联网+教育督查”留言板平台,面向社会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和开放式问答3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

  三、具体实施

  (一)问卷和留言板平台二维码发放。请将以下二维码放在省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被调查者扫码进入问卷或留言。

  (二)问卷和留言板分配。填答人扫描二维码进入后,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可以选择留言板,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三)问卷和留言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一)尽快组织实施。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紧落实,于8月1日—9月20日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

  (二)扩大调查覆盖面。要采取“飘窗”等形式在官网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要保留到9月20日。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社会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的发展。各州、市应充分考虑到学校分布、社会人员行业分布等因素,尽可能扩大调查的覆盖面和回复率。

  (三)坚持实事求是。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在组织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附件:满意度调查答题二维码

  2019年8月1日

  (联系人:张婉坡,电话:0871-6514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