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

文章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11/01  浏览次数:1

开远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发展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

 

科学编制我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讲话精神,推动开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远市民政局根据《红河州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23-2030》,结合开远市实际,起草了《开远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23-2030)(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111日起至1130日止。  

  二邮寄地址:开远市环雅南路37(开远市民政局)。  

    三、电子邮箱807757618@qq.com;联系电话:0873-7222683 

 

  附件:《开远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23-2030)(征求意见稿)》

 

开远市民政 

                      20231031 

 

  关于《开远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23-2030(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红河州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23-2030》文件精神,开远市民政局组织起草了《开远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23-2030(征求意见稿)》,现将规划编制有关情况,特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工作要求,开远市民政局依据《关于印发红河州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23-2030)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及开远市目前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牵头编制了《开远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23-2030》(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第一次编制的专项规划,也是今后近8年时间内指导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行动指南。开远市民政局于20239就启动《规划》编制。《规划》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和改革局28家部门意见,正积极筹备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核。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州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扩大人才供给、优化人才结构、 加大人才使用、提升服务成效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自律严、专业精、服务好、情怀深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努力为建设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在《规划》起草过程中,我们着重把握了以下6方面原则。一是坚持中央、省、州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精神和开远实际相结合。二是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统筹。三是坚持接续奋斗和开拓创新相协调。四是坚持挖掘优势和补齐短板相促进。五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六是坚持战略思路和具体措施相衔接。 

  《规划》共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重点阐述了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第二部分重点阐述了规划总体要求,明确了2023-2030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提出了优化人才布局、加强人才培养、完善制度体系3方面内容。第四部分重点工程针对主要任务细化并提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工程、重点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工程3方面内容。第五部分提出了《规划》组织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在主要指标方面。《规划》明确了我市2023-2030年规划主要指标,设置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数6个项指标,与州级规划指标保持一致。 

  (二)在主要任务方面。体现三个方面:一是优化人才布局。以开发专职岗位和发展服务载体为重点,打破行业、地域、身份和所有制界限,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理流动、社会工作全面发展。二是加强人才培养。 以专业化、职业化和本土化为核心,建立健全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共同发展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政策。三是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缓解基层社会治理压力,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初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社会工作服务保障制度体系。

(三)在重点工程方面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与全面相结合,如加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强社区治理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

 

 

 

开远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

2023-2030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红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23-2030的通知》和《红河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发展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开远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引领广大社会工作者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切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了社会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制定并印发《开远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开远市社区村干部报酬待遇及考核激励办法》开远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转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初步形成了综合政策引领、专业政策支撑的社会工作政策体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主要分布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教育、公安(禁毒)、民政、司法行政、人社、卫健、综治等领域开展服务。同时,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题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每年培训近200余人次。持证社工不断增长,截至20236月,全市159人(次)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其中138人(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21人(次)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整体发展环境不断趋好。不断加大政府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力度,通过提供办公场所、管理培训、能力培养、专业支持等措施,加大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力度,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4家,在全7个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人才在保障改善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参与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作用彰显。

(二)存在问题

对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对标开远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呈现“有机构无人员、有人员无服务、有服务无专业”现状,具体表现在:一是氛围不够浓。群众对社会工作者知晓度和支持度偏低。各行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重视程度参差不齐,呈现出“民政热、其他部门冷、乡镇(街道)难”的状态。二是人才不够足。人才总量及其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偏低,工作手段和方法较为简单,尤其是部分持证社工实际并未在相关领域从事专业性社会服务。三是经费不够稳。多数单位或村(社区)仍将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看作是临时性、局部性或补充性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未将其纳入在部门(单位)预算购买服务资源也较为零碎、整合不够。四是保障不够强。职业激励不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缺乏向上流动机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并未大幅度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得到认可和聘用,职业发展空间十分有限薪酬待遇偏低,人才流失严重

(三)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 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愈发需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支撑的新要求;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强,对社会工作服务有了新期待;促使社会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任务加重,需要更加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的新需要;再到助力乡村振兴和引领传统工业城市转型升级,需要建设一支“带不走、不会走”的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新力量,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积极应对、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新要求、新任务,解放思想,科学规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努力开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州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扩大人才供给、优化人才结构、 加大人才使用、提升服务成效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自律严、专业精、服务好、情怀深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努力为建设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政治引领, 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 群团助推、社会协同、院校联动、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新局面。

——坚持改革创新。着眼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高校与社会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发展,持续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坚持服务大局。优先发展民族团结、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和服务弱势群体等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适应红河经济社会发展。

(三)发展目标

——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到202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620人,其中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数达到180人。到203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750人,其中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数达到240人。

——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需求,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区域结构、领域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形成合理的初、中、高级人才梯次结构,社会工作服务逐渐向各区域、各领域覆盖,基本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人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专业价值伦理不断强化,专业理论与知识不断丰富,专业方法与技术不断完善,专业实务能力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人才服务效能不断增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在提供社会效、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鼓励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与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网络根本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数量更加充足,布局更加合理覆盖更加全面,治理更加科学作用更加明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规划主要指标

   

单位

2022年基数

2025年目标

2030年目标

属性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

568

620

750

约束性

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

86

180

240

预期性

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总量

2

5

约束性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市人口比例

0.27

0.6

1

预期性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量

4

5

6

预期性

乡镇(街道)标准化社工站

7

7

9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优化人才布局

发展目标:以开发专职岗位和发展服务载体为重点,科学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聚焦重点领域合理配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打破行业、地域、身份和所有制界限,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理流动、社会工作全面发展。

主要措施:一是拓展人才发展空间。探索建立专职制、聘用制、派遣制、委托制等多种用人机制相结合的柔性用人机制。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招录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打破行业、区域、城乡、身份、所有制界限,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犯罪预防等服务领域有序流动,为社会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分类推进岗位设置。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政策及配套措施,采取“明确一批,开发一批”的办法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鼓励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明确一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对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主要采取提升转换的方式,通过专业培训、参加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转换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中,着力开发一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并通过专业人才引进、购买专业岗位等方式,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三是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大培育扶持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强化管理监督,采取财政资助、提供服务场所和政策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培育和孵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并促进其健康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逐步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机制,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途径。

(二)加强人才培养

发展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头脑。以专业化、职业化和本土化为核心,建立健全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共同发展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政策。

主要措施:一是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建立贯穿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社工入职教育和社工继续教育各阶段衔接的学历教育、专业培训、知识普及和能力提升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制定科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对接省内高校,聘请高水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教师,依托知名公益服务组织和其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培训,逐步实现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相衔接、职业道德和专业价值伦理相融通,在全面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业务水平的同时,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

二是提高持证社工人才比例。通过社会工作宣传、激励政策支持、考前培训等有力措施,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与专业知识培训并获取社会工作师证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主动进行更高层次的专业知识学习,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储备前移和队伍建设。对通过国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且长期在我市从事社会工作领域人员进行针对性重点培养,争取在规划期内培训出2-3名能够承担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引领带动重任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发挥其社会工作行政、督导、研究、实务专业特长,推动全市社会工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是构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质梯队。顺应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行业组织建设、服务机构发展和专业实务推进的需要,有计划地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对下派基层锻炼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普及培训。强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懂运营、会管理、通专业、有情怀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强化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熟练掌握专业督导方法与技术、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善于解决复杂专业问题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

(三)完善制度体系

发展目标:增强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意识、彰显制度优势,不断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缓解基层社会治理压力,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初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社会工作服务保障制度体系。

主要措施一是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强化市委、市政府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共同参与、社会力量协同的工作格局,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保障力度,确保其后期运营的规范性、专业性,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引、育、留、用”平台。

二是创新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市委、市政府奖励为导向,以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为主体,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特点的表扬奖励机制。开展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服务案例评选,以建立健全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并鼓励政府和企业优先予以购买;开展社会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范围。进一步树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增强其工作热情和职业归属感。

三是探索推进“五社联动”。坚持党建引领,构建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以社区志愿者为辅助、以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现代基层治理行动框架。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较好的社区,以社会工作人才为纽带,依托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发掘志愿者骨干、建立志愿者队伍,延伸链接志愿者网络中的慈善资源要素。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发展较好的社区,大力培育社区志愿文化及公益精神,解决社区难题,丰富社区精神文化生活,扩展建立各类娱乐型、趣缘型、学习型、服务型组织,激活社区联结的同时,链接在地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开发慈善资源,投入社区志愿服务和专业服务项目,助力社区治理。推动慈善资源发展较好的社区,加强社区与社工联动,设计社区治理和服务项目,筹措或引导资源投入,发动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及社区服务。

四、重点工程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链接红河学院、云南大学和其他高层次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力量,组建一支理论与实务水平较高的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方案,采取短期进修、实习实践、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老带新”等方式,对民政、教体、司法14个职能部门的社会专业人才、持证社工进行培训,规划期内完成2次轮训。严格落实“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的规定。

二是继续开展职业资格考前培训。对尚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层次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培训,让他们在未来一个时期内,获得专业知识更新的机会,顺利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按要求进行登记,逐步做到持证上岗社会工作岗位新录用人员,必须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并经过登记。到2030年,培养至少10名具有社会使命感,掌握现代组织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关系、凝聚队伍的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到2030年,培养至少5名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基础、丰富实务经验且能够指导解决重大复杂专业问题、引导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发展的专业督导人才。

(二)重点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工程

一是加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到2030年,供养老人超过100名的养老服务机构,至少设置1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不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老年人超过1千名的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并推动实施一批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儿童关爱服务等领域,广泛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推动基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队伍社会工作能力提升,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参与社工考试培训率达100%;强化儿童福利机构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30年,建成一支不少于50人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其中持证社工人才不少于10

三是加强社区治理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区工作者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法进入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逐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城乡接合部新型社区社会工作者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更多向社区治理倾斜,引导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更多向社区治理聚集。丰富社区治理领域社会工作内涵、载体,助力社区治理展现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

(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标准化和服务品牌化工程

一是根据上级关于社会工作服务站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工作方法,依托灵泉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大力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逐步推进全市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呼应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手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标准化指导手册等。到2030年,建成至少2个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标准化示范点,通过这些示范机构的引导,带动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的加速发展。

二是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发展为契机,构建“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社区+相关部门”五位一体的联动服务模式,并通过“点单”方式,为村(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养老护理、母婴护理、住家陪护、理发、助浴等服务,在政府与群众、村(社区)间搭建良好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方便高效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平台。到2030年,打造出党建引领,服务“老年人、困境儿童及特殊群众”三个群体为重点的3-5个服务品牌,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谋划和工作指导,完善考核评价和人才队伍建设监测评估制度,构建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人才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进行广泛宣传,对社会工作领域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优秀机构进行重点报道,引导和调动更多有志之士参加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报考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投身社会工作服务实践,努力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

(三)加强经费保障。整合资源,有效链接政府、慈善等社会资源,拓宽社会工作经费来源渠道。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定额补助、项目补助等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建设的经费支持力度,保障小规模社会工作组织和区域性、行业性社会组织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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