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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商务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263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9/12/1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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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商务函〔2019〕22号

州政协委员第15活动组(红河县):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加快红河县农特产品快递物流发展的建议》的第26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协调配合抓好项目落实。为了充分发挥红河县独特的区位优势、地域优势和资源优势,完善县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按照《云南省红河谷绿色经济走廊发展指导意见》、《红河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红河县城总体规划》(调整),红河县招商局策划了远期红河县红河谷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场地平整15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集产品交易、中转、运输、仓储、装卸搬运、物流信息处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物流中心。同时红河县已获批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资金已下达到我州,正在组织实施。红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升级改造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面积不低于1500平米;建设55个村级电商物流配送点;55个村级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站覆盖率达60%以上,物流网点乡镇覆盖率100%,村级覆盖率不低于80%,将进一步推动红河县农特产品快递物流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关注支持和指导好红河县红河谷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及红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的建设。

  二、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一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十三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6-2020)》,统筹规划建设县级物流集散中心,发展集中仓储和共同配送,支撑城乡双向物流配送网络高效衔接。要求各县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新建或改造升级等方式建成至少1个县级物流集散中心。严格执行《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物流用地供地方式,物流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实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同时积极引导第三方民营物流企业投资进驻贫困地区。

  三、引导企业申请资金奖励。2019年电子商务稳增长奖励资金已下发至红河州,目前我局已制定下发《红河州商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红河县符合条件的企业。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商务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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