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民互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2023年>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

红工信函〔2023〕21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3/11/15 10:59

浏览次数:

郭应辉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构建公共孵化基地 增强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发展后劲的建议》的第1302018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围绕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主攻方向,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主线,紧盯产业链细分领域和上下游相关环节,大力培育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电力基础设施等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推进锡基新材料、铝基新材料、铜基新材料、铅锌新材料、砷基新材料、铟基新材料等向精细化、微型化及多功能化等创新领域发展。截至2023年6月,全州共有规模以上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生产企业69户,其中有色金属矿采选业36户,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3户。2022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31.4亿元,同比增长15%,工业增加值增长8.9%,基本形成以蒙自经开区综合保税区、云南个旧产业园区、云南建水产业园区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初步形成了以锡、铜、铝、铟、锌为基础材料的现代产业体系。

  同时,我州产业发展体系存在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产业政策研究不够精准、平台建设支撑不够等问题。你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提案非常好,非常及时,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结合提案的建议,现将我们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合规化工园区内构建化工项目公共孵化基地,打造专业化中试平台方面

  (一)组建工作专班,高位推动八抱树化工园区建设

  为更好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红河州围绕打造“三张牌”示范区和构建“5+6”现代产业体系,聚焦大抓产业、主抓工业、狠抓产业链,成立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下设产业保障推进办、产业链链长办、重点项目办和12条重点产业链专班(有色金属、绿色铝、绿色食品3条千亿产业链,新型化工、现代物流、电子信息等9条百亿级产业链)。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牵头领导为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部门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目前,专班从个旧、开远、弥勒、屏边抽调4名工作人员专职推进全州化工产业相关工作,做到了专人专职,专门研究和推进新型化工产业走深走实。通过专班全方位的产业谋划和布局,力争产业发展更清晰、产业招商更精准、产业服务更优化,进一步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云南个旧产业园区八抱树化工园区规划面积3.02平方公里,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02.05公顷,产业定位为有色金属化工新材料及化学材料,现已完成《个旧八抱树化工园区专项规划》及《个旧八抱树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报告备案、园区路网初步勘探、首批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园区基础设施EPC招标工作。目前,园区5号道路清表已完成,3号道路基本完成,清表工程量约1.2万平,正在对4号路进行清表,对有色冶化厂房(云锡项目用地)进行拆除及开展园区征地工作。

  (二)构建公共孵化基地,打造专业化中试平台方面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增强创新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积极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和论证,经专业部门研究,政府牵头主导,在合规化工园区内构建化工项目公共孵化基地,打造专业化中试平台存在较大客观困难,“构建公共孵化基地”未规划在八抱树化工园区建设中。一是化工项目孵化面临着孵化环境要素不匹配,孵化难和转化难;二是园区内公共化工孵化器建设和运行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鉴于公共孵化项目孵化过程所需的资金成本大、人才层次高等现实要求,为孵化项目提供必备的、充足的资源和有吸引力的政策支持暂时还不能满足。

  所以,在合规化工园区内构建化工项目公共孵化基地实际难度较大,短期内难以实现。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构建公共孵化基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实际情况,争取能得到项目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有力推动“构建公共孵化基地”建设,力争取得新突破。同时,按照《云南省“十四五”原材料发展工业规划》重点任务要求,鼓励企业的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检测检验、工艺验证、产品研制、实验研究等大型仪器设备,采取设备租赁等方式向社会开放;鼓励云锡控股牵头建立中试基地,为中小微企业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提供服务。

  二、简化程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州政府高度重视全州工业经济发展,持续打造“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效能意识和工作作风,积极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统筹推进简政放权重点领域改革,全力推动市场主体提质扩容,以营商环境之“优”、市场主体之“强”,促经济发展之“进”为目标,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目前,基本构建形成了最具效率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在《红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基础上,2023年6月印发了《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开展了项目审批提速专项行动。以“项目单位办事便利”为核心,推进审批流程程序简化流程,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全过程审批;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依托“一张蓝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施区域评估,推动关键环节改革措施落地;加强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衔接,逐步推进“交地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持续推广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助推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通过专项活动,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做到了全州工程建设项目自申请立项到竣工验收,政府部门审批时间必须在48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全州不动产登记时间必须在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的工作效率。

  三、强化配置,完善产业创新体系

  州政府出台了《红河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成立了红河州科技领导小组,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创新型红河建设,建立更高水平的产业创新发展体系。支持大中型企业牵头创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支持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与同领域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建立科技创新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业集群。2022年全州技术合同成交额达7.65亿元,截至2023年7月20日,全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162份,较2022年同期增加38份;合同成交总金额3.72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2.1亿元,比2022年同期分别增加2.5亿元、1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在政策上持续发力,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配套制定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积极鼓励企业引进技术交流合作伙伴,深化发展企业技术提升改造工程,为产业延伸提供政策保障。

  四、政策配套,持续培育专精特新

  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及国家、省、州关于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将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推动我州工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树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良好导向,积极引导全州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之路,引导更多的中小企业加强科研投入、深耕细分市场、塑造核心竞争力,助推红河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我州已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5户,省级专精特新中企业达34户、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达109户、州级专精特新企业100户。一是开展培育认定工作。每年组织各类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及省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工作,并从中优选部分中小企业作为“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银行贷款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拓宽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渠道,搭建融资服务平台,组织“专精特新”政银企合作对接活动;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量身定做金融产品,融资性担保机构优先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三是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发挥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作用,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供高质量和高水平的服务,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截至目前,平台共开展服务活动142场次 ,服务中小微企业9153家次,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次,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家次;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74次,州级专精特新企业100家次。四是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商登记及变更登记提供便利,建立企业减负维权机制,严格禁止对企业进行各种名目的违规收费,严肃查办和处罚对企业的“三乱”行为。

  感谢你对我州化工产业发展的高度关心和关注,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9月15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