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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97号提案的答复

红工信函〔2023〕8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3/11/1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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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兰等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个转企、企升规”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培优提质的建议》(第297号)提案已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分办答复。其中,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对“企升规”内容进行答复。为使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和健全。州委、州政府把经营主体倍增培育列入全州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印发《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聚焦促进经营主体倍增“8+2个培育”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全州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和健全,企业培育成效明显。其中,州农业农村局深挖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潜力。上半年,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94户,完成2023年净增95户目标的52.63%。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建筑业企业的提质增效。上半年,共有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337户,完成2023年净增26户目标的50%。州商务局全力扶持培育商贸企业。上半年,共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533户,完成2023年净增73户目标的109.59%。州发展改革委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上半年,共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140户,完成2023年净增11户目标的54.55%。州工信分类促进中小企业工业企业做精做强做大。上半年,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98户,完成2023年净增70户目标的24.29%。

  二、压实县市部门责任,强化政策支持引领。全州上下全面彻落实省州市场主体倍增相关政策措施(方案)及《红河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每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适度规模专项资金,对“企升规”的企业进行奖励补助,以减轻企业经营成本。同时,州政府出台《红河州工业贸易及重点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攻坚行动方案》,压实县市主体责任,细化部门职责,鼓励有条件县市对“升规或纳规”企业给予补助,以调动企业的纳规入统积极性主动性。其中,明确:对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产值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的,再奖励10万元。对批零住餐主体给予奖励10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5万元,第二年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且销售额(营业额)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的,再奖励5万元。对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5万元,第二年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且销售额(营业额)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的,再奖励5万元。通过发挥政策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县市和企业升规纳统的积极性。

  三、建立“企升规”企业培育库,推进市场主体链式培育。我州结合实际分类施策,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并组建工作专班全程跟踪服务。一是建立了“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全面梳理排查产值高、纳税额大且具有升规潜力的小微工业企业、个体工矿企业,以及近年退规但生产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的规下企业,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并做好年度升规工作,做到“应升尽升”。二是建立了“新建纳规”重点企业培育库。重点围绕现有的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产品加工制造等优势行业,全面梳理2023年内拟竣工投产的工业企业(项目),建立“新建纳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对照纳规申报标准,排查项目备案(核准)、纳税申报表等要件支撑,制定企业纳规工作计划,提前指导企业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做到“应纳尽纳”。三是建立了“退规风险企业库”。加强对现有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跟踪监测,对临近退规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帮扶,千方百计稳住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防止大量“退规”保住企业存量规模。

  四、强化对外招商引资,扩大企业规模总量增强发展后劲。我州分发挥“链长办”及12条产业链专班的作用,加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加快已签约落地项目建设,如期实现竣工投产并纳规入统。截至6 月底,全州12条产业链共外出招商引资106次、拜访企业322户,接洽客商113次139户。新签约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29个,协议投资268.09亿元,其中,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26个;新开工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33个,其中,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25个。今年上半年,全州12条产业链共新增规上限上企业41户。

  五、加强业务培训,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市场主体培育的良好氛围。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企业培训工作经费,用于对全州企业家的相关业务培训。其中,州工信局每年组织开展2-3次企业家人才队伍培训,邀请税务、金融、统计等方面专家为企业进行授课,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与统计专业水平,增强社会责任,同时加大统计执法和税收检查力度,全面做到“应纳尽纳、应统尽统”。

  我州经营主体培育倍增工作压力大、任务重,需要各级各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参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经营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凝心聚力推进全州市场主体大起来,强起来。

  感谢你们对我州“个转企、企升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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