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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89号建议的答复

红建函〔2023〕33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11/0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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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焕仙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居民生活区管理的建议》第018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个旧市高压电瓷厂成立于1958年,是国内较早从事高压电瓷电器生产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之一,工厂占地面积264111平方米,建筑面积36866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3.16万平方米。职工居住住房分别于1993年和1998年两次根据个房改(97)430号文件出售给职工,并办理了房产证,

  生活区住房510套其中:房改售房(私房)378套、公房132套,住房多为60至80年代所建砖混、砖木结构不配套平房或简易楼房,存在安全隐患。由于房屋建筑时间久远,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混乱,现已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有80户。

  二、建议落实情况

  结合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主办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业务科室,2023年5月16日,由分管副局长蒋有昌带队,协同个旧住建局、个旧市工信局、个旧市大屯街道办等,一同前往个旧市高压电瓷厂开展实地调研,并在大屯街道办事处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一)高压电瓷厂的情况较为复杂,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后,不符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城镇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改造条件,无法纳入此类项目进行实施。正在开展的城市危房摸底排查工作范围中,包含: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经与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后,建议个旧市在城市危房的摸底排查过程中,重点关注高压电瓷厂居民生活区,将符合条件的房屋纳入城市危房范围内,目前,个旧市正在对高压电瓷厂居民生活区开展摸底调查鉴定工作。

  (二)当务之急,是及时解决已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有80户居民的生活问题。经过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建议按照个旧市政府提出的处理意见执行,即利用大屯街道幸福小区和磷化工总厂保障性住房做好分流安置搬迁动员,优先解决长期居住在生活区内的80户住户的工作,争取在雨季到来之前,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安全隐患。

  (三)关于剩余的电瓷厂400多户房屋问题,由于房屋产权等问题复杂(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生活区地属蒙自市雨过铺镇行政管理区域,但职工房改售房部分的房屋所有权证是由个旧市房管处办理),建议由蒙自市人民政府和个旧市人民政府联合各相关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对电瓷厂的房屋、土地等情况进行甄别后,根据土地规划利用及实际情况进行后续处理。同时,通过对个旧市人民政府下达督办函的方式,在雨季来临之前,先将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生活区进行围挡,禁止人员出入,做到“危房不住人”,以防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积极跟进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有80户居民分流安置搬迁进度,力争尽快解决居民生活安全隐患。同时,将持续关注个旧市的城市危房摸底排查工作,及时跟进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生活区的围挡工作,并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积极向上反映存在问题,为下一步合力协调解决此问题做好准备。

  感谢你对我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7日

  (联系人: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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