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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41号建议的答复

红交函〔2022〕33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2/10/2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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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旗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请州级协调鸡街火车站铁路闲置用地用于个旧市鸡街镇发展的建议》(第014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主办、个旧市人民政府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你提出的建议之后,高度重视,积极与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建议中提到的鸡街火车站产权现属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06〕19号),个旧市鸡街火车站(Ⅴ—184)已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据悉,自2021年1月起,个旧市筹集资金,对鸡街火车站11个单体建筑进行修缮,由于产权归属问题,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同意扰动地面以下设施,消防、防雷项目未能启动实施,其他建筑修缮工作于2021年12月完工,并进行初步验收,目前未进行最终验收,待最终验收完成后,计划将修缮完成的建筑物移交给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经个旧市委、市政府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米轨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多种经营开发处进行了协调,若要对鸡街火车站建筑、铁路设施进行系统的开发利用,每年需向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建筑物管理费、铁路使用费将高达上千万元。由于财政困难、运营成本过大,暂未对已经修缮的建筑物进行开发利用。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助个旧市,加强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协调,对已修缮的建筑物进行开发利用。

  感谢你对红河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彬伟  0873-3737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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