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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3号建议的答复

红建函〔2021〕16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1/12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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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咏丽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亮化工程管理的建议》第011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夜景亮化实施的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8号)精神,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打造一街一景。随后,夜景灯光工程新建基本随主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基本进入正规化,建设步伐相对稳健,充分体现了以功能性为主、景观性为辅的建设思路。

  特别是2017年11月,红河州建州60周年庆典后,全州各县市按照“简约大气、温和舒适、节约精致、疏密有致”的原则,在重点路段沿线、街区及建筑物开展了城市亮化提升工作,采用各种夜间灯和3D灯光投影打造了街道、广场街区灯光秀,展现城市夜景新名片。

  二、夜景灯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意识到少数县市个别街区夜景亮化工作还存在层次低、不完善等问题。正如建议、批评和意见中所提到的“有些灯光设计缺乏艺术性,有些灯光设计缺乏人性,有的灯光缺乏内涵”,设计手法陈旧,缺乏合理的规划及充分的科学依据,造成光污染及资源浪费。可以看出,吴咏丽代表对红河州夜景现状是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的,观点深入独到,问题一针见血。

  三、后续夜景亮化采取的措施

  我们将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不足之处,在接下来的夜景亮化提升中,我局将协调各方力量,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进行完善设计。

  一是开展城市设计。按照《红河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9〕49号)和《红河州城市更新实施方(2021—2025年)》(红政办发〔2021〕11号),指导县市开展城市设计,要求城市设计要体现出城市夜景灯光的整体统一、分区互补、主次有别,承载文史、独具特色、愉悦群众。同时,色彩与周围建筑的协调一致性和互补性。通过照明方式及动感照明的运用,增强城市的夜景特色,设计初期邀请相关专家座谈,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并充分听取专家和全州意见建议改进方案,丰富城市夜景特色。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县市选取成熟设施进行亮化,提升城市形象,既通过亮化手段提升城市整体档次和形象,又坚决杜绝夜景亮化过度化等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的出现。

  二是融入智慧元素。指导县市高标建设夜景灯光和功能性照明两个集中控制平台,提高城市照明管理的技术水平与效率、提高城市夜景管理水平和效率等。

  感谢你对我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蒋有昌,联系电话:13808779756;

  肖承旺,联系电话:1363871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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