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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0/12/03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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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波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以“非遗+旅游”助力红河州文旅融合发展的建议》第18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自治州,居住着哈尼、彝、汉、苗、瑶、傣、回、壮、布依、拉枯等十一个世居民族。由于各民族居住和生活的地理条件、生存环境和人文环境,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形态和生活方式。近年来,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抢救第一、保护为主、传承发展、合理利用”为指导原则,着力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取得新成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于201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保护条例》对传承人的认定程序、权利义务、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为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州人大常委会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在听取州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后,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元阳县、红河县、石屏县、弥勒市对《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保障传承活动有效开展,2016至2020年共争取中央和省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1677.16万元用于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传承保护;持续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严格按照申报认定程序和要求,做好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及储备工作。2019年,红河州共有33名传承人命名为云南省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两个省级项目民间文学类《叙事史诗<都玛简收>》、民俗类《矻扎扎节》被省文化和旅游厅作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项目报送国家文化部非遗司;2020年3月,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九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共有37个项目、157名传承人申报,将于近期组织专家评审。 

  二是着力编制好红河州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认真总结前期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取得的成绩、经验和路径,分析预测新生代文化旅游消费的态势和特征,认真梳理、科学评估我州各民族文化旅游的资源,更新观念,做好民族文化旅游融合的中长期规划,以项目带动文化旅游的融合与发展,带动我州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我州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红河州文化旅游融合实施方案》基础上,编制《红河州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红河州文化旅游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红河州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规划》《红河州哈尼梯田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等规划,将民族文化旅游作为重要发展的一部分,编入各规划当中,为我州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方向。 

  三是把握机遇,全力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布局。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抢抓机遇,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做好大滇西旅游环线西南环线规划衔接,结合全州文化旅游“十四五”规划编制,突出重点文旅项目和文旅产业建设高起点高质量发展规划,举行大滇西旅游环线总体规划纲要及大滇西旅游环线半山酒店专项规划调研座谈会,筹划好产品布局、梳理好储备项目,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西南环线红河旅游“核心圈”,集聚线路产品,形成西南环线红河中心发展格局,引领红河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省大环线、州中环线、县市小环线”布局,结合红河旅游“五区一带”发展布局,聚焦哈尼梯田、重点区域,做好衔接西南环线红河区域整体筹划实施方案,突出红河融入重点和亮点,进一步完善好“五区一带”规划产品布局,突出建设重点,完善支撑项目,注重新产品新业态培育,夯实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计划落地实施,推动全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进一步挖掘整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品牌。一方面,依托我州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名城、传统村落等,选择旅游发展要素集聚、发展基础条件良好的区域,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建成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与旅游融合镇村。打造深度融合文旅产品,促进文旅产品多元化建设,依托我州世界遗产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实验区的自然山水和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着力打造一批民族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项目。着力开发元阳哈尼梯田、屏边滴水苗城、弥勒可邑小镇、河口盘王小镇等特色小镇提升民族文化内涵,以重点项目建设融民族文化、地方历史文化和生态文化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体验产品,开发民族文旅融合的观光和体验性产品,培育和创新民族文旅体验产品,促进我州文化旅游融合创新,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非遗主题旅游线路的通知》,我州参与申报的蒙自市、弥勒市、建水县、石屏县、元阳县等县市入选云南省非遗旅游线路四和线路十。 

  另一方面,以民族节日庆典为契机,挖掘民族节庆日的文化内涵与文化价值,开发创新民族节庆旅游项目。民族节庆文化传统,饱含丰富的精神意义与文化价值,是民族节庆旅游项目开发的宝藏,在遵循非遗保护的基本原则下,通过策划设计一系列民族节庆文化旅游活动把它们充分地展示与表达出来。依托哈尼族“矻扎扎节”,彝族“火把节”,苗族“花山节”,瑶族“盘王节”,傣族“泼水节”等民族节庆,做足民族文化文章,举办既具有民族文化内涵又具有娱乐性和参与性的民族节庆文化活动。通过直观感性的形式,让游客身处其境地了解我州民族文化和风土人情,在轻松快乐的交流形式中接触我州民族文化、理解民族文化、增进民族情感、传播民族文化理念,提高对我州少数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彰显我州民族文化魅力和民族风情特色。 

  五是进一步挖掘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优势,打造红河特色旅游商品品牌。针对我州民族刺绣绚丽多彩,旅游商品众多等特点,为突出特色,扩大规模,依托已创建的个旧市斑锡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建水县传承紫陶店、红河州花腰新娘文化产业开发传播有限公司、元阳县攀枝花乡猛弄刺绣农民专业合作社、石屏县帅虹豆制品厂等企业,采取公司+农户模式,着力打造一批紫陶、锡工艺品、民族刺绣、红河有礼等红河特色旅游商品,建设好13县市和A级旅游景区旅游商品一条街,以满足市场需求,形成规模效应,推动红河旅游商品向特色化、多元化方向发展。 

  六是合理开发利用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和曲艺等非遗项目,打造一批民族文化演艺产品。依托我州丰富多彩的非遗资源,打造红河本土性大型演艺节目,面对新生代文化旅游消费群体,分众化消费、休闲度假、全域旅游和自驾车旅游等新的文化旅游消费方式的变化,培育多元化,多形式的演艺产品,丰富城乡、旅游目的地和集散中心的文化消费,促进民族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企业运作”的原则,加强对旅游演艺创作生产引导,创新民族旅游演艺发展模式,打造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民族旅游演艺精品,创意提升哈尼古歌、金临安民族民俗歌舞晚会、舞剧《诺玛阿美》等一批重点民族旅游演艺项目,大力发展民族特色演艺项目,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供给格局。 

  七是创意策划高端节庆赛事活动,积极引进国内外重大节庆赛事品牌。加大资源整合和宣传营销力度,创新举办形式和办节(赛)机制,着力打造哈尼十月年长街古宴文化节、“蒙自过桥米线节”、“蒙自石榴节”系列活动、哈尼梯田“开秧门”实景农耕文化节、建水紫陶文化节、建水孔子文化节、弥勒阿细跳月节等一批有影响力的节庆赛事品牌以及中国元阳梯田越野挑战赛、中国红河-越南老街“两国一赛道”国际自行车赛事,着力提高市场化运作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促进节庆赛事活动专业化、融合化、品牌化发展,全面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全州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统筹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向上级争取更多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整合各类资金,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努力把红河州打造成为云南旅游新方向。 

  感谢你对我州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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