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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红建函〔2020〕12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12/03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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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协委员第11活动组(建水县):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建议》的第10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州餐厨垃圾处理现状 

  2016年以来,省、州召开了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现场推进会,随后,我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发〔2016〕34号),对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作出了工作安排。其中,由州府所在地蒙自市率先试行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2019年4月,因非洲猪瘟疫情暴发,我州针对餐饮企业产生的餐厨垃圾统一由县市环卫站(处)安排专门车辆进行统一收集、运输、处理处置。 

  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2020年初,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垃圾分类工作安排部署,设市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研究试行,我州大部分城市和县城都开展了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工作研究。目前,蒙自市、个旧市、弥勒市、建水县、石屏县、屏边县、河口县等地方开展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研究,并取得一定的工作进展。 

  其中,蒙自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已完成招标方案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该项目总投资 9303 万元,申请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395 万元,其他投资7908万元。计划2020年9月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实现开工建设,2021年完成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投产。 

  个旧市餐厨垃圾集中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已取得四项审批手续(完成可研编制并取得相关批复,取得红河州发改委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意见),处理工艺主要采用“餐厨垃圾预处理+厌氧消化”的工艺,近期处理规模为60t/d餐饮垃圾,远期处理规模为100t/d餐饮垃圾,项目概算总投资7657.02万元。计划于2020年12月完成前期工作,2021年1月开展餐厨垃圾处理站用地进行“三通一平”工作,待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后,逐步开展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工作。 

  弥勒市计划新建餐厨垃圾等生物质固废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100吨/日,采用“预处理+续批式+中温厌氧消化技术”的技术路线,工程服务年限20年,处理厂设计的最大冗余处理能力能满足120吨/日,并预留拓展处理模块空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审核,正抓紧开工建设准备,力争2020年年底项目完工,厂房及设备投入试运行。 

  建水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目前已完成了《建水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正在准备选址和可研等前期工作。概算总投资5546.35万元,建设年限为1年,建设内容包括收运系统、预处理系统、厌氧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沼液处理系统、沼渣处理系统、除臭系统、中控系统,占地10亩,日处理量75吨。 

  石屏县正在开展异龙湖流域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主要收集处理城区及异龙湖流域内的异龙、宝秀、坝心片区餐厨垃圾,日处理规模60吨/天。 

  屏边县受县城地形地貌影响,建设用地面积紧张,建筑密度大,新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难度较大。屏边县为做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在城市第二垃圾处理厂建设的同时,拟采取一厂两设备的方式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开展屏边县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日处理能力15吨餐厨垃圾处理场一座,项目计划建设年限为2020年-2021年。 

  河口县餐厨废物集中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的编制,通过专家评审,估算投资为4173万元,计划于2020年12月开始正式施工,2021年7月竣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餐厨垃圾处置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由设市城市先行实现厨余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县城逐步实现。 

  采取“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综合管理方针,以落实各级管理部门、各单位责任制为重点,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多管齐下、协作配合、监管到位,实施餐厨废弃物从排放、收集、运输到最终处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结合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成进度、处理能力情况,统筹规划,采取“由里向外、重点突破、疏堵结合、循序渐进”的推进方式。 

  (二)在项目的前期阶段,加大宣传,充分利用散发宣传手册、展示幻灯片和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向星级餐饮行业、小型和个体餐饮企业推广覆盖,并根据能力和需求逐步向有条件的小区推广,鼓励居民将厨余废弃物交由收运体系收集,为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创造必要条件。 

  (三)强化保障措施,指导县市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如《蒙自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为保障项目的正常开展,将在调研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标准,并不断加以完善。同时,强化监督管理,由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对城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感谢你们对我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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