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民互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2020年>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红建函〔2020〕6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12/03 13:00

浏览次数:

州工商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科学采集信息指导价正确指导行业发展的建议》的第11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标准化定额站要与行业商(协)会、生产企业多沟通对接,深入了解行业发展情况,了解企业存在热点、难点问题,客观实际地反映该行业的普遍性价格的建议 

  《红河州工程建设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以下简称“价格信息”于1999年7月创刊,由创刊初期的季刊,逐改发展为双月刊,2004年4月起改版为月刊;2016年6月1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云南省关于营改增后调整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云建标〔2016〕207号)精神,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依据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对照表,对红河州工程建设材料设备《价格信息》——指导价的材料价格作相应调整,现《价格信息》的材料价格为“营改增”后的除税价格。 

  创刊以来,我州广大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者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州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控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多年发行工作中为不断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我局多次到建筑市场及相关建材生产销售单位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改进,不断增加信息内容。现《价格信息》已从原来发布单一的钢材、水泥及地方材料信息,逐步增加了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市政工程等二十个大类的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内容,以及工程建设技术经济招标和工程建设标准、政策、法规等内容,成为了我州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的一本必不可少的专业性刊物。 

  到目前为止,涉及建材方面的行业商(协)会仅知道红河州商品混凝土协会并作过初步了解。 

  二、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多与非公经济企业或非公经济人士交流,确保发布信息价客观真实;定期或不定期与非公企业交流,把行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科学采集信息价,用信息价正确指导行业发展,为优化红河州营商环境、促进红河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优势作用的建议 

  《价格信息》的发行中,信息采集人员,克服在信息采集中的各种困难,认真收集相关信息,本着及时、高效、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旬、按月收集发布信息,每月上、中、下旬定期向红河钢铁有限公司、水泥经销商收集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发布,每月向建材市场、砂石场、商品混凝土厂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收集相关信息,按月发行,定期或不定期到建材市场、部分砂石场、部分混凝土厂家交流了解建材价格变化情况,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为我州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预算标底、结算审核、造价纠纷的鉴定和行政调解提供强有力的价格参考依据。 

  感谢你们对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4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