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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文体广电局

发布日期:2018/11/1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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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文体广电函〔2018〕57号

谭环宇等4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河口国门文化形象项目的建议》第25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集中力量解决国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国门文化服务设施标志工程,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一个地方的重要文化标志性建筑。河口县原有的图书馆和文化馆独立馆址由于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已拆除多年,图书馆、文化馆长期无正常办公环境和条件,对开展群众文化服务工作极为不便,无法满足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严重阻碍了河口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目前河口县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状况,的确使河口县与其作为国家级口岸城市的地位极不相适应。目前,河口县已对“县级三馆”建设制定出规划,但还未能实施。2017年,根据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及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动红河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云南省文化厅的大力关心和精心指导下,结合州情实际,经过认真研究,红河州文体广电局决定申报河口县“国门文化形象”工程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示范项目申报的主体单位为红河州文体广电局,项目实施主体单位为河口县人民政府。2017年12月初,我州示范项目参加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组织的创建资格专家评审会,2018年3月初,被列为文化部公示的全国通过资格评审的47个示范项目名单之一。在初步制定的河口县“国门文化形象”工程创建规划书中,已把“县级三馆”、体育中心、新闻中心建设列为重点实施工程,但由于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具体实施方案还在研究中。所以还得待州县两级共同研究制定出台正式的具体实施方案后,才能积极推进各项工程。目前体育中心已被列入国家发改委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项目清单后开始启动,体育馆、游泳馆正在建设中。

  二、关于将“文化三馆”、体育中心、新闻中心打包成国门文化形象建设作为州级项目申报,争取将项目纳入中央、云南省级项目盘子,树立国门口岸新形象

  2015年11月,根据《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实有关数据的紧急通知》(云文财函〔2015〕74号)精神的要求,国家文化部、国家发改委将编制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对中西部地区不达标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给予支持。州文体广电局、州发改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积极完成核实工作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其中就包括河口县图书馆和文化馆建设项目。2016年8月,经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国各地核实上报建设项目评审,河口县图书馆和文化馆建设项目被列入“十三五”期间规划项目,省文化厅以云文财〔2016〕22号文件通知下发了全省被列入的项目名单,并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结合“国门文化形象”工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我局将积极与州发改委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好河口县政府,努力把“文化三馆”、体育中心、新闻中心打包成州级重点项目,争取列为国家和省级有关文化建设的重要项目。当然,由于河口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新建项目资金投入大,加之国家和省级对项目的支持资金有限,州级财政资金更是吃紧,所以还是需要县级自筹资金为主,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布施行后的法律层面上的要求,即明确地方人民政府是当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作为州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州文体广电局会认真履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配合州级相关部门,对今后河口县三个新馆建设中的规划建设标准、功能设置标准、设施维护管理、提高使用效能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配合和指导,使其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努力提升服务效能,满足广大市民的文化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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