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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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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州委、州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推进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统筹谋划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协调各部门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县市抓好规划实施、合规性审查、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组成人员及职责

  总召集人:周永瑜 副州长

  召 集 人:王明杰 州政府副秘书长

  赵珖菻 州委农办主任、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鞠延奎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白晓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董庆东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莫  伟 州水利局副局长

  余胜华 州林草局副局长

  王炳林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增伟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高  松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副经理

  徐  英 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林增伟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

  (一)州农业农村局:根据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建立州级项目储备库,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牵头编制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审核县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和工程布局合规性审查报告;组织开展非脱贫县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对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州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信息管理、情况通报、建设进度统计、工作总结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州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投资,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审批相关工作。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监督、验收工作。

  (三)州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监督、验收工作。

  (四)州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项目选址合规性审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监督、验收工作。

  (五)州水利局:负责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水利设施给予支持,解决高标准农田水源,提供建设田间排灌水利工程的技术指导。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监督、验收工作。

  (六)州林草局:负责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项目选址合规性审核,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相关审批手续。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监督、验收工作。

  (七)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道路建设技术指导。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监督、验收工作。

  (六)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与高标准烟田建设规划衔接,整合相关资金合力建设高标准农田(烟田)。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监督、验收工作。

  (七)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加强与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监督、验收工作。

  三、工作规则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一)会商协调制度。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重点研究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需跨部门解决的事宜。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决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县市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州委、州政府。

  (二)联审联查制度。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选址、初设报告审核、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管、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开展联审联查。审核意见和联合检查情况以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下发有关县市和单位。重大问题上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情况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互通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单位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工作,主动研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按照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指导县市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工作。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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