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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李浩等二十一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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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  浩 任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二级高级警长;

  杨永生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普传锋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英 任红河州民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吴先洪 任红河州统计局副局长;

  李仙皝 任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副处级);

  杨金松 任红河州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丁  恒 任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张程山 免去红河州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办稽查特派员职务;

  董  坤 免去红河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许建国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马锦程 免去红河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任四级调研员;

  段和平 免去红河州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陈邓就 免去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李绍红 免去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张  凌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松波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四级调研员;

  严  华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处级督查专员职务,任四级调研员;

  李  婷 免去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杨  洪 免去红河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  娜 免去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局长职务。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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