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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对2022年度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销号的批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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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安委办:

  《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州人民政府2022年度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销号的请示》(红安办〔2023〕12号)收悉。经研究,现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红河州人民政府2022年度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中12项重大隐患进行摘牌销号。

  二、请加强对未完成整改隐患的跟踪督办,确保按时销号。

  三,请指导督促各整改督办责任单位组织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隐患整治闭环不到位引发事故。

  四、请持续加强全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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