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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粮烟协同发展及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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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障粮食安全及重塑烟草产业新优势,按省领导指示及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同朱有勇院士团队座谈会成果要求,红河州自2022年起由朱有勇院士团队、开远市人民政府及烟草部门等单位联合,在开远市开展粮烟协同发展打造乡村振兴典范项目建设。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目的是通过示范逐步在全州形成粮烟协同发展新种植模式。为确保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粮烟协同发展的典范、烟区乡村振兴的典范、核心烟区恢复的典范,扎实推进以烟稳粮、以烟促粮、一体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粮烟协同发展及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能职责

  组  长:吴世雄 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李国民 副州长

  成  员:杨克平 州政府副秘书长

  周雪云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松波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州烟办主任

  陈代波 州财政局局长

  庄  斌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赵珖菻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云 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解凌云 开远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茂建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顶层设计、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研究制定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烟办,办公室主任由州烟办主任李松波兼任,副主任由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马立岗、开远市副市长陈建龙、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副经理高松兼任,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构建完善优化、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督促检查,负责完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一)开远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整体负责项目建设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示范区土地流转、新增烤烟计划落实,确定示范区粮、油、饲料作物种类、种子供应保障及牵头负责种植、深加工、销售等工作,负责提取一定比例的新增计划烟叶税用于项目建设,统筹项目整合、资金保障、经验总结、宣传和舆情稳定等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二)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建设业务指导、监督和支持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规划指导,涉农涉烟项目、资金、政策资源整合和实施监督保障等工作。

  (三)州烟草专卖局(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协同支持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区争取新增烤烟种植计划指标,协同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烟叶生产组织及技术指导工作,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供示范区非烟作物种植负面清单,在项目区内给予基本物资、烟田改造、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支持。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需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明确有关业务科室1名人员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切实发挥好本单位在示范区项目建设中的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合力推进示范区项目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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