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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林明伟等十七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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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林明伟 任红河州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泽川 任红河州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白贵洪 任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红武 任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  芬 任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崔  富 任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刘  芳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杨柏源 任红河州能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兼);

  聂  睿 任红河州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刚 任红河州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龙  颖 任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念云江 任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校长(事业单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冯  挺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温  凡 免去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白志光 免去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婷华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成雄 免去红河州能源局副局长、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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