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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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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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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河口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6号)精神,加快推进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核四片)、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3个重点产业园区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集群化、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方向,聚焦产业升级、机制创新、服务优化、招商引资,推进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核四片)、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蓬勃发展。到2025年,3个重点产业园区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稳步增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外贸进出口总额大幅增长,园区工业总产值在全州占比较“十三五”末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力争培育打造营业收入2000亿元以上园区1个。

  二、主要任务

  稳步提高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核四片)、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推进园区结合自身实际绿色化、数字化、集群化、特色化发展,形成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区域协同、错位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格局。推动园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加速推进产业链由初级向高端延伸、从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做强实体经济,促进园区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辐射带动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核四片)

  1. 合理布局优化整合。科学推进园区空间产业布局,高质量完成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的调整、评审与修编工作,确保园区发展规划与区域规划、全国整体战略规划相统一。加快构建“一核四片六园”的空间发展新格局,其中:“一核”即蒙自经开区本部核心区;“四片”即蒙自片区、个旧片区、开远片区、建水片区;“六园”即新材料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现代化工产业园、绿色生态产业园。重点布局绿色铝及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现代物流、电子信息制造、新型化工、绿色新型建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电池及储能产业链,推进形成功能互补、联动支撑、集群发展的产业链布局。到2025年,“一核四片六园”的空间产业布局更加优化,重点布局产业链较为成熟。(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打造集群化特色园区。聚焦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领域,实施主导产业培育提升行动,提高产业集聚度,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工程,制定产业链指导目录,培育和集聚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集群规模优势,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到2025年,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园区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60%以上。(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打造数字化智慧园区。加快推进园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工程,对园区企业创建数字产业创新中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予以重点支持。加快蒙自经开区数字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云南锡业基于5G无人铜电解智能技术研究、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智能制造技术开发运用及智慧工厂、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冶炼和数字矿山信息化工程等项目建设,提高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力争园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应用水平实现较大突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数据发展中心,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打造绿色低碳园区。严控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企业入园,强化“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建立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清单,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园区节能降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的产能,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的改造。大力推进润鑫铝业40kt/a铝电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云锡铜公司铜冶炼污酸废水深度处理项目等循环化改造项目实施。到2025年,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节能降耗全面完成州人民政府下达任务目标,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能源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红河综合保税区

  1. 优化园区布局。综合考虑园区发展需要,加快构建“一心双轴六区”的空间布局,其中:“一心”即综合服务交易中心,包括海关、园区管委会、企业办公以及商品展示、交易等设施;“双轴”即园区内的一横一纵主干道形成的产业发展轴;“六区”即一个保税服务区、两个加工贸易区、三个保税物流/加工贸易区。重点布局现代物流、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链,着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到2025年,“一心双轴六区”的空间布局基本形成,重点布局产业链较为成熟。(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蒙自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打造集群化特色园区。园区以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为主导产业,积极承接国内外电子信息产业转移,着力引进电子信息龙头企业项目,培育以“板―屏―端―网”为支撑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体系,发展智能手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做大手机制造产业集群、发展手机配套产业;培育发展5G 核心通信设备制造产业、通信光纤制造产业、通信交换设备产业。不断壮大以恒集团电子信息产业园规模,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到2025年,园区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60%以上,建成为西部沿边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新高地。(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打造数字化智慧园区。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信息通信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提升的基础设施能级、运营管理效能、产业服务水平,推动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智慧化建设,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以信息化驱动园区现代化、便捷化、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加快推进智能监管,推广园区内生产企业使用ERP系统与海关系统进行联网,推进园区内仓储企业使用WMS系统与海关系统联网,实现海关对企业生产、货物进出转存实时动态监管。到2025年,力争园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应用水平实现较大突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数据发展中心,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打造绿色低碳园区。在推进园区开发、项目引进和工程建设的同时,始终把生态环保作为底线,禁止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中规定禁止发展或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产业。加快园区节能降碳,建立园区生态建设长效机制以及生态环保监管执法体系,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链,提升园区绿色发展底色,推进园区科技创新、绿色循环、资源节约、可持续发展,积极争创生态绿色示范产业园区。到2025年,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形成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圈。(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能源局,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

  1. 优化园区布局。依托园区区位优势,强化“国门园区”建设,加快形成“一轴一带五单元”的规划布局,其中:“一轴”即沿东西干道形成产业聚集的空间拓展主轴;“一带”即红河滨水景观带;“五单元”即会展商贸单元、文旅产业单元、电子商务单元、商贸物流单元及口岸物流单元五个产业功能板块。重点布局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现代物流、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链。到2025年,“一轴一带五单元”的规划布局基本形成,产业链短板不断补齐,重点布局产业链较为成熟。(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河口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打造集群化特色园区。园区围绕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电商三大主导产业,依托中越资源优势和边贸政策优势,与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联动发展,拓展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电商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加快形成产业集群。借助“中国—南亚博览会”“中越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等重大会展平台,以一般贸易、转口贸易、边民互市贸易为主,集聚龙头贸易企业,做大做强跨境贸易。大力招引产业链优、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综合性物流龙头企业,带动口岸物流产业发展。推进口岸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北山物流园、滇越货场建设,提升电商边境仓等设施与服务,加快发展国内国际配送物流,大力发展电商物流和冷链物流。到2025年,实现各产业紧密协作、融合开放,园区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60%以上。(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打造数字化智慧园区。主要围绕5G技术应用、服务数字化、产业数字化、区块链应用等方面,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兴动能,对园区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采用“跨境物流+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模式,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实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传统经济与新经济相结合的交易方式,充分解决信息源、物流仓储调度、快速通关等贸易瓶颈问题,推进园区智慧化建设。到2025年,数字技术对园区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得到有效释放,力争园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应用水平实现较大突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数据发展中心,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打造绿色低碳园区。加强园区内企业和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核,所有进驻项目实行准入制,禁止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进入。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淘汰园区内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企业技术改造。到2025年,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能源局,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园区能级

  (一)加速园区联动。聚焦沿边优势,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核四片)、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加强在规划、政策、产业、项目等方面对接,充分释放国家级经开区、综保区、边合区政策叠加效应,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促进优势互补、产业融合、要素共享。对内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合作,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主动融入国内大循环,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外拓展以越南为重心、中南半岛为重点、东南亚为主体的对外开放,畅通国际循环,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园区承载力。坚持以项目为基础,充分考虑园区建设、运行、发展等各项因素,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园区内供水、供电、道路、供气、通讯、排污、物流、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提升园区公共配套服务功能,保障进驻企业的基本需求和发展需要,为企业入驻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环境,筑牢园区产业发展支撑。(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清理市场准入隐形壁垒,全面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降低企业成本、释放市场活力。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园区企业项目“一站式”代办服务制度,在州、县市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群众、企业提供兜底服务,打造“便民利企服务圈”。加强对园区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做好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服务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抓招商引资。1. 园区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围绕重点布局产业链,突出“龙头”产业及上下游配套产业,加快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大力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好项目入驻园区。鼓励已入驻的企业做好以企引企、以商招商,促进企业配套项目或后续项目进入园区发展。推进园区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促进园区产业聚集,不断增强园区资源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确保园区发展后劲有力。2.健全“飞地招商”机制,出台鼓励县市为园区招商的指导意见,研究确定县市为园区成功引进招商项目所产生的财税收入增量分配比例,细化“财税分成”制度,强化激励机制,激发各县市大抓招商的积极性。(州财政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税务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1.明确2名副州长统筹抓重点产业园区工作,推动园区形成“集中统一、集成高效、集聚资源、集约发展”的管理体制。2.充分发挥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职能作用,建立健全“1+3+N”工作推进落实体系,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统筹推进园区、产业、项目发展。3.理顺五对关系,进一步完善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编制的统筹调配,出台重点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调整方案,理顺河口边合区与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县的关系,理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与红河综合保税区的关系,理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与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及当地园区的关系,理顺园区与全州各县市的关系,理顺园区与州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二级公司的关系。4.畅通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与园区的干部交流任职渠道、职级晋升渠道,持续推进落实聘任制公务员工作。5.完善园区在职人员薪酬制度、退休人员待遇机制,健全园区工作人员待遇保障体系,激励担当作为。(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政府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赋予园区更大自主权。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非必要不保留”原则,根据园区的赋权需求,将园区可享受的州、县市两级经济管理权限赋予园区,依法依规赋予重点产业园区有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州级行政职权。2.赋予园区核定编制内选人用人自主权,在编制资源不足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聘用制等方式使用编制外人员。3.优化“园区管委会+州属国有企业”发展模式,健全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加大对州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二级公司支持力度,赋予州属国有企业相应特许经营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出资、运行、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州属国有企业上市。(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政务服务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红河产业投资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要素保障。1.建立园区人才需求目录,培养引进一批带项目的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园区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2.保障园区基本建设用地需求,提高用地效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3.优先保障园区使用绿色能源,支持园区企业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方式,逐步实现园区全绿电供应。4.多渠道筹资推进园区开发建设,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在防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专债发行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项目库争取专债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园区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国有平台公司作用,有效解决园区融资难问题;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园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产业孵化及发展、金融服务等。(州委组织部,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能源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红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保监局红河分局、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发园区创新发展活力。构建园区自主创新机制,提高其自主创新水平,加快吸引和建立研发机构、企业科技孵化器。加大与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的校企合作,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发挥与浙江大学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优势,依托红河创新研究院,形成产学研资源集聚效应,突出产业培植与发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打造云南省新型研发产业示范园。着力完善园区的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把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区域品牌、资源品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到2025年,园区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8%,打造出具有较大影响和竞争力的特色品牌体系。(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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