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现将《红河州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送州政务服务局。
2021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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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现将《红河州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送州政务服务局。
2021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