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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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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红河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全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履行国际公约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统筹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建立红河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研究确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措施;协调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督促协调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成员单位)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特别是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指导各县市开展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人工繁育单位防疫检疫工作。检查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成员单位)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统一对外信息公布和宣传口径;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李国民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召集人:周雪云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云鸿 州林草局局长

  成 员:谢 玲 州委网信办副主任

  魏道俊 州委宣传部新闻与传播管理科科长

  朱文魁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师绍文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关兴全 州公安局副局长

  陶秀萍 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 嫦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显贵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安祥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白宏伟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段永生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秀英 州外办副主任

  沈文洪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明志 州广电局副局长

  潘圣锐 州林草局副局长

  陈继扬 红河学院副院长

  白怀庆 蒙自海关副关长

  苏勇军 河口海关副关长

  邓 强 金水河海关副关长

  陆盛敏 州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科长

  作永红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务段副段长

  朱耀珍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工务段总会计师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林草局,承担日常工作。州林草局副局长潘圣锐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主要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对外宣传。组织拟定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划和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计划。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及建议,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组织开展工作检查、督查。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有关工作,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检测、防疫和检疫等工作,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猎捕工具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捕捞、人工繁育、杀害、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走私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

  州林草局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实施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政管理,统筹协调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州委宣传部、州广电局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加强媒体正面宣传报道。

  州发展改革委结合职能职责,积极配合成员单位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各项工作。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依法加强对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广告、信息,以及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进行监督管理,设置违法信息过滤或警报系统,实施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

  州公安局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清理非法持有猎枪及弹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

  州财政局根据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情况,为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提供资金保障。

  州生态环境局积极做好建设项目对野生动植物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做好野生动植物的其他保护管理工作。

  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局、铁路公司加强运输和物流企业管理,严格执行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运输、携带、邮递的验视、实名和安检制度,切实阻断非法运输渠道。

  州农业农村局加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按职责分工加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物种的保护管理,依法实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人工繁育场所防疫及产品检疫工作。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监管和以动植物为主要旅游对象的AA级景区管理,维护红河文化旅游市场的良好形象。

  州卫生健康委依法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在医疗活动中不违法违规采购和使用野生动植物药品。

  州外办联系对接越南政府,推进国家间野生动植物制品进出口监管、跨境保护合作,共同打击边境非法跨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犯罪活动。

  州委网信办加强互联网监管,配合有关部门上报处置通过网络渠道进行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不良信息。

  蒙自、河口、金水河海关严格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和监管,做好口岸濒危物种保护普法宣传,加大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打击力度,将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拒于国门之外。

  红河学院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研究,以及协助州林草局涉案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四、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案并报州政府,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

  (二)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照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涉及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三)其他事项。按照州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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