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红河州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七期>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8/31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按照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十四五”时期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国民 副州长

  副组长:周雪云 州政府副秘书长

  庄 斌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成 员:赵绍青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师绍文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吕荣祥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陶秀萍 州财政局副局长

  马 毅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刘 梅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闵 萤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许红岗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建泽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龙宪忠 州水利局副局长

  仇 骏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俊忠 州应急局副局长

  杨保纲 州林草局副局长

  丁富雄 州地震局副局长

  赵 虎 州气象局副局长

  李建有 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面组织实施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照程序审核批准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马毅兼任。主要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对接、实地调研、成果审查等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红河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