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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龙正涌等十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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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龙正涌 任红河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处级);

  杨 杰 任红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念家鸿 任红河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

  李 熙 任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 婷 任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徐大全 任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王立智 任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马学兵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统计局副局长;

  段吉鸿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副处级);

  娄 东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处级)职务;

  赵绍青 免去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樱丹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职务;

  松建华 免去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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