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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王刚等十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红政任〔2020〕11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2/1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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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  刚 任红河州行政学院院长(兼);

  杨家春 任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唐卫平 任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胡  云 任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单良鸿 任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

  黄  文 免去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任二级调研员;

  李斗热 免去红河州民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职务;

  潘建祥 免去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调弥勒市政协工作;

  普晓冬 免去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菊莲 免去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黄学平 免去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职务;

  李海波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职务;

  张  俊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职务。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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