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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20〕32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12/2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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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好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我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红河州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要点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并将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将采取网上核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州2020年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要点分工方案》)。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我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要点分工方案》。2020年10月12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州政府办公室在制定《要点分工方案》时,注重与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注重阶段性目标与系统性任务统筹推进,注重保持往年工作要点的延续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分为4个方面内容、18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为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包括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等5个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为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包括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探索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等6个方面内容。在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中,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有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府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健全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征集情况。

  第三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包括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政府公报质量等3个方面的内容。在提升政府公报质量中,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机制和督促约束机制,完善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

  第四部分为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包括强化领导、健全组织体系、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考核评估等4个方面内容。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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