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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9〕37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3/1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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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红河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红河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完成全州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全州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收费系统软硬件建设

  1.及时调整收费系统设计变更,对2020年1月1日后通车收费的高速公路,按省联网入口治超系统、ETC门架系统、ETC车道设计要求,修改完善设计图纸;对2019年12月31日前通车收费的高速公路,除进行设计变更外,要对出口计重设备按简易模式设置计重设备,形成过渡方案;对已通车收费的高速公路,按省联网入口治超系统、超载车辆调头、ETC门架系统、ETC车道或ETC/人工混合车道改造等工程实施收费站改扩建。(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州交通运输局配合;2019年7月底前完成)

  2.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系统建设,实施收费站改扩建、ETC车道或ETC/人工混合车道改造、新增ETC门架、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超载车辆调头等工程建设改造,升级完善全州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业务管理系统。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现场监管和行业监督。(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3.完善通信传输系统建设,确保收费数据传输质量和网络安全。(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开展收费系统联调联试,具备系统切换条件,并按要求实现新旧收费系统切换。(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州交通运输局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做好运营服务管理工作

  1.按新联网收费运营规则,加强收费稽查,提高系统维护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提升运营服务意识。(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加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收费、管理人员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大力推动ETC发展应用

  1.各县市人民政府是宣传推广ETC的责任主体,要组织乡镇及有关部门,积极做好ETC宣传推广工作,动员本地区车辆安装ETC。要及时掌握本地区车辆保有量动态和ETC安装信息动态,抓住重点进行精准推广。要做好本地区ETC安装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必要便利条件。(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州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实现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机关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提高ETC发行效率,缩短新办ETC用户信息采集时间,确保ETC准确快速发行;充分发挥“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互联网渠道资源优势,支持自主选择记账服务金融机构、自行注册并安装激活,进一步优化客户体验,为客户提供多渠道服务。(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负责,2019年8月底前完成)

  3.组织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城市管理执法执勤车辆等特种车辆,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货运车辆,以及其他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扩大ETC用户量,确保2019年底全州ETC用户达到41.8万辆以上,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自2019年9月1日起,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对所属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电子发票报销。(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州机关事务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大力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公众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提供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加快推进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 车载装置。依托银行网点、4S店、车管所、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服务网点,方便公众就近安装。(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人民银行红河中心支行、州政府新闻办等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5.优化ETC产品服务,完善全州联网收费系统与银行结算系统对接,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大力推广ETC+无感支付,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混合车道全覆盖。(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州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红河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优化调整收费政策

  1.按照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完成全州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优化工作。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2.清理、规范通行费减免政策,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健全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机制。(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优先保障有关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加快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林地占用的审批工作。工程所在地县市政府是征地拆迁的责任主体,负责及时提供工程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按照划拨方式供地。(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等部门配合;2019年7月底前完成)

  (六)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

  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转岗不下岗的原则,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支持。新通车高速公路优先录用分流安置收费人员。(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州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工作。州交通运输局要成立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行业监管等工作。(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强化安全管理。各地、有关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预案和保通方案,细化安全举措,加强有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加强后期运营管理,加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强化资金保障。ETC车载装置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资金,由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采用通行费收入列支、市场机制筹集等方式解决,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强化工作落实。按照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的工作要求,各县市、有关单位要对标对表,制定细化工作进度跟踪表,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每月2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报送措施、成效及有关数据等。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度开展专项督导,并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纳入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范围,考核结果与高速公路收费费率标准挂钩。(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现场采访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做好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积极主动、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州交通运输局、州政府新闻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附件:1. 红河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 红河州机动车ETC用户安装任务计划分解表

        3. 红河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1

  红河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成武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王必成 州政府副秘书长

  车文华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王永昌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伍云峰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全弟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李庭富 州财政局副局长

  于 涛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董庆东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 梅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官润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龙宪忠 州水利局副局长

  张正武 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陈 政 州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毛 丽 州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徐 英 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车文华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有关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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