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红河州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一期>州政府文件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3/11

浏览次数:

州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7号),结合我州实际,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2项行政许可事项。

  州级涉及部门要抓好取消和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对承接后纳入本级的行政许可事项,部门要在部门网站及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本部门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同时加强上下衔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 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 决定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9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阅读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