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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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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

  《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推“一部手机游云南”和红河全域旅游发展等工作的实施,切实解决城乡公厕和旅游厕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全、管理水平低,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等问题,结合红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城乡公厕抓建设提升。2018—2020年期间,因地制宜地建设提升全州城市公厕356座(其中,新建209座,改造147座);改造提升乡村公厕1009座;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9万座。建设标准化、设施现代化、运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监督社会化、使用文明化,逐步从城市扩展到农村,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厕所脏、乱、差、少、偏等突出问题,建立以独立式公厕为主、活动式公厕为辅、社会厕所对外开放的网络格局,基本实现“布局科学、数量达标、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

  其中,设市城市中心城区达到5座/平方千米,其他县城市达到4座/平方千米(4座/万人),旅游城市(县城)和人口密度大的城市(县城)应达到5座/平方千米,繁华地段500—800米有1座公厕,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乡镇镇区达到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达到1座以上水冲式卫生公厕全覆盖。(州住建局、州旅发委、州卫计委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交运局、州商务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旅游厕所抓精品建设。围绕全州全域旅游发展目标,打造精品旅游厕所,在全州主要旅游城市(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加油站点、加气站、充电站、铁路客运站内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273座。其中,2018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120座,“厕所革命”向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倾斜,厕所管理服务、科技应用、文明理念进一步强化;2019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85座,着力推进厕所均衡布局,厕所数量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景区内外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基本缓解,厕所管理有效机制初步建立,厕所科技运用水平全面提升,文明如厕新风尚逐渐形成;2020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68座,厕所全域布局格局基本形成,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技运用体现充分,文明如厕理念深入人心。(州旅发委牵头;州住建局、州交运局、州商务局,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农村户厕抓普及。在现有20.8万户农村户厕已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的基础上,新增改造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29万座,到2020年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有效解决农村户厕中旱厕数量较多、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及少数地方无户厕等问题。(州卫计委、州住建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工作重点

  (一)编制专项规划

  各县市要结合实际,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编制(修编)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明确城市公厕具体布点及坐标位置,制定乡镇、行政村公厕改造提升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和方案,形成以独立式公厕为主、组合装配式公厕为辅、临街公共建筑内公厕开放的格局,达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卫生环保的目标要求。(州规划局牵头;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旅发委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明确建设改造标准

  城乡公厕:围绕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乡村振兴战略和“一部手机游云南”的实施,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撤则撤原则,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商场、公园、广场、景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城市公厕原则上达到城市公厕一类标准,一般地段达到城市公厕二类标准;农村公厕按照“清洁卫生、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原则改造建设卫生公厕,改造后实现有墙、有顶、有冲水及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味;农村公厕应与各类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紧密结合,可配建经营性用房,便于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管理主要内容,避免区域内形成孤立公厕无人管护或加大养护成本。(州住建局牵头;州环保局、州交运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旅游厕所:全州拟创建5A级的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主要旅游城市旅游厕所要100%达到AAA级标准;4A 级以上旅游景区、二级以下公路沿线、交通客运站(点)、大型旅游娱乐、购物、餐饮经营场所旅游厕所达到AA级以上标准;3A级以下景区、旅游村、旅游类特色小镇、公路沿线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州旅发委牵头;州住建局、州交运局、州商务局,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农村户厕: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房、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农户新建的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其余农户住房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要求入户进院,有条件的地区和寒冷地区提倡入室。化粪池所选位置应避免粪液直接排入水体。有条件的村庄应采取生态处理等方式对化粪池的出水进行自然消纳处理,引导农户对粪渣资源化利用,成肥还田。鼓励农户以投工投劳或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等形式参与建设。提倡将农村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州卫计委、州住建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补齐公厕建设短板

  各县市要摸清城乡公厕布局现状和类别底数,通过旧城改造、道路拓宽、拆临拆违等途径配建、还建和改建足够的公厕,在城市新区建设、大型综合开发项目和各类新建商住小区等规划建设中,应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按照每500米范围1座的标准同步规划设计配建二类以上公厕,确保补齐旧城区公厕建设短板和新城区公厕建设不欠账,避免后期选址定点建设难等问题;推进乡镇镇区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造提升,村庄新建公共服务设施或活动场所时,应配建公厕。(州规划局、州住建局、州旅发委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农业局、州卫计委,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突出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注重公共厕所功能和软、硬件建设,达到设施完备、功能实用、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外观风貌与周围环境和谐,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满足游客及居民需求;进一步对现有厕位数量明显不够或女厕位占比较低的公厕实施改造提升,解决人流集中区域或旅游景区如厕难的问题。城市一般地段、铁路客运站内女男厕位比应达到3∶2以上,商业繁华地段、体育场馆、机场和其他交通枢纽等人流集中场所女男厕位比应达到2∶1以上。关爱特殊人群如厕需求,人流密集区域、旅游景区或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厕增设第三卫生间(家庭卫生间)以及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人性化设施设备。(州住建局、州旅发委牵头;州国土局、州交运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推广先进处理工艺

  推广使用低用水、低能耗、零排放、零污染、占地小的智慧环保公厕,以及低碳环保、泡沫生态公厕和其他类型生态环保公厕,采用人性化、易维护、高效率处理技术,加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应用微生物处理、沼气化粪及自然化解污物粪便等处理工艺,积极探索高原寒冷地区厕所粪污处理防冻措施,实现厕所技术运用全面升级。鼓励公厕清扫保洁使用再生水。(州住建局、州旅发委牵头;州环保局、州交运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创新管理服务模式

  (一)创新建设管护模式

  探索建立城市公厕、旅游厕所、乡镇镇区公厕市场化、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1.“以商养厕”模式:运用市场化手段,采取公厕与相应商业门店“捆绑”的“以商养厕”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厕建设和运营。2.“厕所综合体”模式:拓展“生态厕所+驿站”模式、公厕配套服务功能及建设公共厕所综合体,引导公厕成为微型商业中心。3.“连锁化经营”模式:依托交通公路沿线散客服务中心、休息服务区、自驾车营地、加油站点、加气站、充电站等,利用集合特色餐饮、商品零售等新业态的连锁标准化经营实体,不断丰富服务功能。4.“专业化企业建设运营”模式:增加政府投入,引导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厕所建设管理运营。5.“购买集中管养”模式:公厕业主通过购买专业化企业服务或委托专业保洁企业承担公厕管养,鼓励引进专业化、集团化厕所管理企业对公厕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养,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的多渠道筹资模式。(州住建局、州旅发委牵头;州交运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州工商局,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厕所革命要取得成功,关键在于健全管理制度,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各县市要加快建立完善运营管理、检查维护、考核监管、监督奖惩等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公共厕所所长责任制、日常保洁责任制,配齐管养人员。积极探索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等措施,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建立并完善“属地管理、分片包干、部门负责”责任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广大群众和游客提供便利服务。将社区及村庄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社区及村庄保洁责任范围。(州住建局、州旅发委牵头;州文明办、州交运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配合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开放临街公建自管厕所

  各县市要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动员沿街单位、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商住小区配建等公共建筑内的厕所免费开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的厕所一律对外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按照公厕要求进行管理。(州住建局、州旅发委、州商务局牵头;州文明办、州发改委、州交运局、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公开服务内容

  各县市要在做好“城市公厕云平台”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厕引导牌配置,标识方向和指引距离等要清晰,方便群众和游客在最短时间内找到最近的公厕;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各类公厕公示牌,标明厕所类别、管理单位、责任所长、保洁人员、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内容;管理制度、设施配置和服务内容要上墙,接受监督。(州住建局、州旅发委牵头;州文明办、州交运局、州商务局、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快APP云平台建设

  结合“一部手机游云南”的实施,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完善城乡公厕和旅游厕所定位、开放时间、厕位数量、意见反馈等信息内容,实现公厕电子地图、位置查询、信息服务和游客满意度评价等便捷查询和动态管理。(州旅发委、州住建局牵头;州工信委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强单位厕所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内部厕所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保洁制度,落实保洁责任。学校、医院等单位要率先开展卫生文明厕所创建活动。(州住建局、州卫计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财政政策:2018—2020年,城市公厕建设州级财政根据年终建设绩效评价结果,按照城市新建5万元/座,提升改造2万元/座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村庄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红办发〔2018〕85号)给予配套。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各县市财政结合实际安排专项资金,积极保障厕所建设管养经费。

  其他政策:非经营性城市公厕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城市公厕用地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厕可以使用集体用地进行建设,景区景点的旅游厕所用地依法依规按照批次、独立选址方式进行审批;公厕水电价格按照相应类别价格水平执行。(州财政局、州发改委牵头;州国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州“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州“厕所革命”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住建局、州旅发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三)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州级统筹协调、县市负总责、各级抓落实”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责任,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厕所革命”目标责任书。各县市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县市要于2018年12月底前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州财政局负责州级配套补助资金的落实,确保专款专用;州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县市开展城乡公厕新建和改造工作推进落实;州旅发委负责指导、督促县市开展旅游公厕的新建和改造工作推进落实;州卫计委(爱卫办)负责农村户厕改造建设的协调、指导、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州交通局负责协调督促城市公交场站、公路沿线、车站等交通公厕建设管理和改造对外开放;州商务局负责协调城市餐饮场所、超市等公厕建设管理和改造对外开放;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州环保局按职责分工,对公厕项目的相关审批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州住建局、州旅发委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交运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开展督查考核

  州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厕所革命”建设目标任务的检查考核力度。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卫生计生委要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制定分类考核办法。州直有关部门要建立考核机制,将“厕所革命”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年度目标,定标准、定责任、定时限,年初分解任务,年中督促检查,年终考核验收。各县市要将“厕所革命”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加大文明如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形成自觉维护如厕环境的良好氛围。(州住建局、州旅发委牵头;州文明办、州交运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附件:1.红河州“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

  2.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3.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城市公厕建设任务分解表;

  4.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乡村公厕及农村户厕建设任务分解表;

  5.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红河州“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鞠云昆 副州长

  副组长:杨  帆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冯  挺  州政府副秘书长

  徐小松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艳梅 州旅游发展委主任

  成 员:        州文明办主任(待确定后自行递补)

  朱文魁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尹忠华  州科技局副局长

  蒋庭寿 州财政局副局长

  董庆东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嫦  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许  翔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廖建南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立岗 州农业局副局长

  蔡云飞  州商务局副局长

  李奕衡  州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仇  骏 州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伍云峰  州工信委副主任

  张  宏  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副段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任由徐小松、张艳梅兼任,副主任由许翔、仇骏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州“厕所革命”工作,研究制定“厕所革命”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厕所革命”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解读《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5年省政府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72号),2016年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函〔2016〕7号),2018年发布了《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政发〔2018〕33号),全省2018-2020年期间将大力实施“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12月9日,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一份关于红河州开展“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重要文件。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重点问题等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一)出台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考察调研过程中,走进农户家里,经常会问起村民使用的是水厕还是旱厕,在视察村容村貌时也会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强调“小厕所、大民生”;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镇江考察调研时指出,厕改是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标志性;201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像反对‘四风’一样,下决心整治旅游不文明的各种顽疾陋习。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一件接着一件抓,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推动我国旅游业发展迈上新台阶”;2015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考察调研,在与村民拉家常座谈时强调:“新农村建设也要不断推进,要来个‘厕所革命’,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

  自2015年开始,一场“厕所革命”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州委、州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延边调研时提出的“来一场厕所革命”的指示要求,相继出台了《红河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红办发【2018】85号),切实将“厕所革命”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云南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基础工程、文明工程、惠民工程来抓,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建设,2016-2017年,全州新建、改造城市公厕、旅游厕所共799座,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50座,新建城市公厕277座,改建提升二类以上公厕372座。基本实现了县级城市建成区达到4座/平方公里、重点城市建成区达到5座/平方公里,乡镇镇区建成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建成1座以上全覆盖的目标,全州如厕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真正让“厕所革命”深入城乡每一个角落、普及景区内外,全面提升了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

  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2018年7月28日州委书记姚国华和2018年7月27日罗萍州长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政发〔2018〕33号>上批示,请州住建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牵头商州级相关部门尽快形成我州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过程。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州住建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推进“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和云南省人民政府7月6日印发的《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政发〔2018〕33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公厕、旅游厕所、无害化卫生户厕整体现状、“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工作,以“不低于省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原则,按照“城乡公厕抓提升,旅游厕所抓精品,农村户厕抓普及,单位厕所抓细节”的思路,对全州2018—2020年期间各县市、各年度的建设任务和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化量化,于8月中旬完成研究起草了《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初稿,确定了“厕所革命”中实施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农村户厕改造建设3类重点内容和具体目标任务,于9月4日和10月12日两次向州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送审稿)报州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2018年12月9日,报请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16次常务会议通过审定。

  (三)重大意义。厕所革命是指对发展中国家的厕所进行改造的一项举措,最早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厕所是衡量文明的重要标志,改善厕所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这国家人民的健康和环境状况。一是事关民生福祉。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建设和农村户厕改造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密不可分,直接决定着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也是提升城乡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农村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公众的细微体贴和人文关怀。厕所虽小,却连着民心,事关民生福祉,各级各部门必须全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事关文明程度。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都代表着一座城市对外宣传的“窗口”和形象,它是城市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公共产品,也是衡量一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和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不仅是人们日常生活必备的设施,还是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标志,是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城乡居民文明素养的标志,事关城市、乡村的文明程度。三是事关旅游发展。红河州作为云南旅游大州,旅游厕所是游客出行必备的生活设施,是旅游公共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体现,更是反映旅游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打造红河州全域旅游发展和“一部手机游云南”,下决心整治旅游不文明的各种顽疾陋习,就必须从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这些小事抓起,这是提升旅游业品质的务实之举。四是事关人居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不但景区、城市要抓,农村也要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他多次强调,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也要不断推进,要来个“厕所革命”,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中,《实施方案》在乡(镇)镇区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出消除旱厕,改造建设水冲式厕所,把农村户厕改造作为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目标,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模式,提出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和“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按照“城乡公厕抓提升,旅游厕所抓精品,农村户厕抓普及,单位厕所抓细节”的基本思路,在巩固2016-2017年全州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公厕及旅游厕所仍然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不配套、标识不明显、管理不到位、如厕环境差、男女厕位比例失衡、农村地区旱厕多,水冲式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较低等问题,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方案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从补齐短板、提升品质、完善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上进行了探索创新,推动厕所改造建设标准化、运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实施方案》由明确目标任务、提高建设水平、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强化落实保障措施4个部分构成。

  (一)明确目标任务。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城乡公厕及旅游厕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均、标识不清、设施不全、管理水平低、如厕环境差、厕所难找、异味难闻、男女厕位比例失衡、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等问题,提出通过新建、改建和提升一批,到2020年全州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含旅游景区景点、公路沿线、铁路站点、加油站点、加气站、充电站等)总数量达到1413座;改造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9万座。旅游城市和人口密度大的城市应达5座/平方千米,繁华地段500米-800米内有1座公厕;乡镇镇区达到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达到1座以上水冲式卫生厕所全覆盖,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

  城乡公厕抓提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提升改善城乡公厕质量,在现有城市公厕697座的基础上,3年再新建209座、改建提升二类以上公厕147座,总数906座以上,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5-8分钟内进入厕所的要求;对现有411座乡镇镇区公厕中的88座非水冲式旱厕,在2019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对现有1706座行政村所在地公厕中的987座非水冲式旱厕,在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实现乡镇镇区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全覆盖,消除旱厕。

  旅游厕所抓精品。围绕红河州全域旅游发展目标,打造精品旅游厕所,在全州主要旅游城市(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加油站点、加气站、充电站、铁路客运站内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273座。其中,2018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120座,厕所管理服务、科技应用、文明理念进一步强化;2019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85座,着力推进厕所均衡布局,厕所数量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景区内外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基本缓解,厕所管理有效机制初步建立,厕所科技运用水平全面提升,文明如厕新风尚逐渐形成;2020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68座,厕所全域布局格局基本形成,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技运用体现充分,文明如厕理念深入人心。

  农村户厕抓普及。在现有20.8万户农村户厕已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的基础上,新增改造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29万座,到2020年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有效解决农村户厕旱厕数量较多、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及少数地方无户厕等问题。

  (二)提高建设水平。重点在规划、建设、标准、工艺和提高女性厕位比例等方面明确了如何提升“厕所革命”质量和建设水平的有关内容和工作要求,实现由数量向质量提升的转变。

  (三)创新管理服务模式。重点对创新建设管护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放临街公建自管厕所、公开服务内容、加快APP平台建设、加强单位厕所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解决部分区域和地段“找厕难”和厕所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四)强化落实保障措施。重点明确了财政、规划、用地等支持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厕所建设、管理与服务,明确了完善推进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督查考核等方面的措施。并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三年行动有序推进。

  三、关于“厕所革命”资金筹措及补助

  2018—2020年,城市公厕建设州级财政根据年终建设绩效评价结果,按照城市新建5万元/座,提升改造2万元/座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村庄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红办发〔2018〕85号)文件给予配套。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各县市财政结合实际安排专项资金,积极保障厕所建设管养经费。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州人民政府成立“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州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省“厕所革命”工作,研究制定“厕所革命”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厕所革命”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任由徐小松、张艳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许翔、仇骏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州(市)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责任,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厕所革命”目标责任书。各地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压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县市要于2018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开展督查考核。州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厕所革命”建设目标任务的检查考核力度。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卫生计生委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制定分类考核办法。州直有关部门要建立考核机制,将厕所革命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年度目标,定标准、定责任、定时限,年初分解任务,年中督促检查,年终考核验收。各地要将“厕所革命”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要加大文明如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形成自觉维护如厕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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