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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12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9-19
文号
信息名称
解读《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解读《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一、修订政策背景

  为规范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执法领域内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修定完成《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

  二、《基准》修订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相关问题解答

  (一)《基准》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如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将予以行政处罚。

  (二)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将面临何种行政处罚?

  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行为,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违法情节,按照违法行为存续期限分档予以处罚,具体见《基准》第六条规定。

  (三)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将面临何种行政处罚?

  答: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为,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违法情节,按照未建职工人数分档予以处罚,具体见《基准》第九、十、十一条规定。

  (四)行政处罚的裁量权标准是什么?

  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以单位违法行为存续期间长短(即从单位成立30日之日起算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止的期间)作为处罚裁量标准;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以未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人数多少作为处罚裁量标准。

  (五)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行政处罚领域分为哪些裁量基础阶次?

  答:将“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轻微违法行为”两种违法行为分为:轻微违法行为“处1万元罚款”、一般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行为“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六)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对以欺骗手段违法使用公积金行政处罚领域分为哪些裁量基础阶次?

  答:将“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违法行为分为:轻微违法行为“限制其1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并可处违法所提款额10%的罚款”、一般违法行为“限制其1年以上3年以下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并可处违法所提款额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严重违法行为“限制其3年以上5年以下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并处违法所提款额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将“以欺骗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轻微违法行为“处1万元罚款”、一般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行为“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七)哪些情形可以免予处罚?

  答:根据《基准》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处罚:1、违法行为轻微并主动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单位收到《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3、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哪些情形可以从轻处罚?

  答:根据《基准》第十六条规定,在管理中心作出处罚决定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其原裁量权处罚幅度内从轻处罚:1、社会影响面较小的;2、在对违反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配合调查取证的;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九)哪些情形可以从重处罚?

  答:根据《基准》第十七条规定,在管理中心作出处罚决定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其原裁量权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1、在本行业或者所在市(县)行政区域内有重大不良影响的;2、对投诉人、举报人或者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经查证情况属实的;3、在对违反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者隐匿、销毁违反行为证据的;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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