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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518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6-07
文号
红政办发〔2024〕22号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工业经济运行工作专班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工业经济运行工作专班的通知

红政办发〔2024〕22号

 

州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级工业经济运行工作专班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红河州工业经济运行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罗  萍 州长

  副组长:许高红 副州长

  成 员:

    彭海员 州委副秘书长、州产业保障推进办专职副主任

  杨  峻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吴  鹏 州政府副秘书长

  刘高伍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州重点项目办主任

  姜  伟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州产业链链长办主任

  刘  杰 州科技局局长

  庄  斌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  虎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和  涛 州商务局局长

  刘  涛 州应急局局长

  金  江 州能源局局长

  杨云鸿 州林草局局长

  李民杰 州政务服务局局长

  陆永开 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州产业链链长办合署办公,由姜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州工业经济运行重大情况,研究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月调度工业经济运行、招商引资、要素保障等事项,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措施,加强对各县市服务指导。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收集;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收集;负责项目能评审批事项。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成员单位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会同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困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督促交办工作专班交办的工作任务。

  州科技局:负责指导、支持项目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技术攻关等工作。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项目用地审批事项。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环评审批事项。

  州商务局: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物流、仓储等问题,指导企业做好产品外销工作。

  州应急局:负责项目建设安全规范管理工作。

  州能源局:负责项目能源保供。

  州林草局:负责项目林地、草地等审批事项。

  州政务服务局:负责项目政务服务工作。

  州投资促进局:负责在谈项目、签约项目信息收集,负责协调解决、指导招商引资工作。

  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负责协调解决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内项目困难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做好工业经济运行中的信息收集、问题排查、沟通协调等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畅通信息机制。各成员单位明确1位分管负责同志和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落实推进情况等工作。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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