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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018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5-15
文号
红政办发〔2023〕20号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23〕20号

石屏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州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红河州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4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以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3〕15号)要求,切实做好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结合红河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目标,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统筹推进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给绿水青山“定价”,为异龙湖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评价依据,为建立健全全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整体推进。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异龙湖流域特征,做好系统设计。按照省级规范,州、县组织实施,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

  ——坚持资源共享、系统调查。立足现有基础数据,建立完善部门资源共享机制。开展必要的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信息实地观测和补充调查,规范核算数据来源,确保核算数据合理、完整和适用。

  ——坚持动态对标、科学合理。持续跟进省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的最新变化,跟踪学习省级核算体系和技术方法。将省级核算体系与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充分结合,形成过程可操作、结果可比较的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

  ——坚持创新驱动、探索应用。鼓励异龙湖流域所在石屏县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探索,开展政策制度创新,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

  (三)主要目标。到2023年底,构建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清单,完善生态产品数据监测调查机制,完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初步建成一支专业化核算队伍,推动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标准化、业务化开展。

  二、核算时点和区域范围

  (一)核算时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不受疫情影响的2019年为核算基准年,以年度为核算周期,开展2019年、2020年、2021年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使用的核算数据参考2019年、2020年、2021年现有资料,辅以必要的实地观测和补充调查。

  (二)核算区域范围。以异龙湖流域范围为特定地域开展核算。

  三、工作任务

  (一)动态跟进九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根据云南省相关核算规范、技术指南,针对异龙湖流域生态系统特点,以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维护、固碳、绿色产品供给、景观增值等生态系统服务为重点,明确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动态跟进九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持续优化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统计局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二)做好生态产品信息调查。明确核算区域内的森林、草地、湿地、农田、城市等生态系统类型、面积与分布,绘制生态系统空间分布图。制定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调查手册,确定参数调查监测方法,收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所需要的统计数据、监测资料、基础地理信息图件等资料,开展必要的实地观测和补充调查,形成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数据体系和流域生态产品清单。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配合单位:州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完成

  (三)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依据流域生态产品清单成果, 运用科学的核算方法进行实物量、价值量核算,形成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石屏县人民政府完成审核后,报州生态环境局。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统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完成

  (四)完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审查。州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专家和州直有关部门,对石屏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进行审查,形成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上报州人民政府。由州人民政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州直有关部门,石屏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完成

  (五)加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能力建设。总结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经验,组织开展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业务培训,做好人才技术储备,推进核算工作标准化、业务化开展。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统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石屏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在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基础上,结合异龙湖流域发展现状,研究提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的应用方向,为推动流域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与实现奠定基础。鼓励石屏县人民政府在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中应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产品有偿使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应用,实现生态产品保值增值。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石屏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红河州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石屏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副组长,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有关工作。州生态环境局要牵头建立州级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石屏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谋划,及时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邀请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领域的专家对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核算方法、监测调查、制度设计、成果审定等方面给予培训指导,提高核算的科学化水平。组建州、县级技术组,负责组织收集核算资料、实地观测、补充调查,完成核算具体工作。鼓励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核算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州级财政要做好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业务化培训及核算结果审查等相关资金保障。石屏县人民政府要做好资金保障,确保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成果应用和探索实践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对核算技术队伍的专业培训,指导形成稳定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队伍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宣传作用,加强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的宣传,推动形成社会共识,为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红河州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附件

红河州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常务副州长

  常务副组长:梁凌云 副州长

  副 组 长: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永明 州政府副秘书长

  刘高伍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  杰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必成 州统计局局长

  张秋红 石屏县人民政府县长

  成  员:曹成利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白庆云 州科技局副局长

  白晓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倪  彪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刘  梅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蒋有昌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显贵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立岗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超雄 州水利局副局长、异龙湖管理局局长

  仇  骏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尹忠华 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州知识产权局局长

  金  彤 州能源局副局长

  余胜华 州林草局副局长

  聂  睿 州统计局副局长

  赵  虎 州气象局副局长

  李莉红 州西部开发办公室主任

  普传锋 石屏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梅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做好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开展工作调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对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和管理,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组建州级技术组,完善核算相关的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审查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成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核算工作业务化、标准化建设。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探索,协助开展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参与核算结果审查。

  州统计局:配合研究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方法,协助开展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参与核算结果审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将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抓实抓细。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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